近年来,瑞丽市推行“网格+行业格+河湖长制+N”的治理模式,不断加大团结大沟、南卯湖、弄莫湖等城市沟渠湖泊的长治长清,推动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不断擦亮“绿美瑞丽”城市名片。
瑞丽市按照常态化巡查、系统化治理、立体化监控、法治化管护、有序化利用、社会化监督、全民化参与、综合化考评等“八化”管护措施要求,织牢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护网络,着力破解水环境提升“治理力量不足”“治理渠道不宽”问题。通过发动网格力量、动员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加大河湖长源头监督治理力度,通过整治攻坚行动,切实达到河清湖晏工作目标,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治理模式。党建引领,发动多方力量参与。各网格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发动党员、干部职工、网格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三代表一委员”、志愿者、物业及广大群众参与到攻坚工作中。在“创文创卫”、主题党日、党员“双服务双报到”活动中积极组织党员提升水环境、整治黑臭水体。
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督促整改。对照“四乱”标准,由行管部门对河湖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基础上,逐项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多网合一”工作要求,将问题清单分派至网格责任单位及属地,由网格责任单位再次梳理查明排污单位(家庭排污口由住建局负责统一改造入网),如排污口所在网格与实际排污单位不在同一网格区域,由排污单位所在网格负责督促。督促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直至问题销号。日常督查网格员通过“微美瑞丽”巡察日志板块,录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照片,溯源工作开展情况。
形成合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采用网格单位挂包,处级领导牵头负责形式,进一步加强网格内宣传引导,凝心聚力推进,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真正做到管全域、管全面、管全局。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一排口一方案”要求,在“微美瑞丽”平台建立“收集问题、分派交办、联合处置、反馈成效、结案办证、群众打分”闭环交办体系,统一受理立案后将案件派发到网格责任单位及属地人民政府挂钩分管领导,必要时由网格责任单位报挂钩处级领导,对于能立即处置的问题,及时劝导、处置或要求责任主体整改;需要行管部门介入事务,按照《方案》联系行管部门进行处置,对责任主体未整改的问题,及时向行管部门反馈,由行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仍然拒绝整改的问题,由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直至问题有效解决。待《方案》中相关小组验收后,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反馈结案。
法治管理,聚焦责任压实落地。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普法宣传。立足永续发展抓保护,持续推进落实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河湖管理公益诉讼、河湖违法举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文明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联动,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各中小企业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把生态河道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反馈人民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强化监督,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与河长办、两办督查及市纪委监委加强联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网格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坚持通报、督导、考核,对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表扬、成功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批评和问责,力促河湖长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落实落地。努力使瑞丽市河湖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数据建库,全面展示工作成效。水环境提升及黑臭水体整治全过程纳入“微美瑞丽”两端一平台事件管理范围,实施工作预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将河湖长、网格责任单位、行管部门录入系统,全程采集问题处置过程,做到工作可追溯,进一步展示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问题1000余条,行管部门整改300余条,交由市域社会治理调度中心动员网格责任单位开展督促的有685条,动员网格力量短时间内推进团结大沟、南卯湖、弄莫湖等沟渠湖泊岸清水绿,不断努力提升瑞丽市水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