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瑞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征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征地涉及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弄岛村2个村委会,弄混、弄麦、弄额、等相、弄木东、芒艾、弄岛、大拥棒、红光9个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5.21公顷。
用途:水利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日由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通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南宛河南涝河治理工程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