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瑞丽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瑞丽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瑞丽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优质法治服务、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全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线上线下培训5场次,培训参与人数达2800人次。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任务。2023年开展法治督察,督促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落实。高度重视法治领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照《瑞丽市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实地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清单》、《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提醒函》,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1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印发实施《瑞丽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瑞丽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等相关文件,不断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高效完成《中共瑞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7类25项重点工作任务。首次创新采用“专题、现场述法+点评+评议”的述法新模式,为新时期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探索。
(三)统筹推进法治瑞丽建设。坚持高位推进,市委专门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出台了《瑞丽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系统部署法治瑞丽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多次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前往梁河县学习考察借鉴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制定印发了《瑞丽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述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履职担当,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新作为
1.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同步完成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六类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的精准关联,瑞丽市共计调整更新25家单位,2470个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务服务1180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率高达98.83%。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一次不用跑”,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好评率达100%。设立“跨省通办”4个办事窗口,实现居民身份证核发、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异地办理,首批“一件事一次办”16个主题事项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设立,共办理事项5137余件。提升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076项。
2.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全面落实《瑞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互联网+”特色法院,实现网上跨域立案高效便捷,在线庭审常态化,审限管控全流程监督。在全市17家商、协会中设立“律师服务非公企业法律咨询点”,持续推动18家商、协会中的“商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运转。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6个,在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63台。引入2家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
3.打造一流人文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建立26个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开设了“企业开办一窗通”主题窗口,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及变更、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备案一次性办结,通过购买市场主体登记前台咨询受理服务方式可实现开办企业最快1个工作日办结。创建“服务企业见面会”制度,通过每周服务企业见面会,主动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优化网络意见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结企业反馈问题1267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提升决策质量,推动各方面制度取得新进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决策民主性。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凡属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问题,均实行集体会审,今年以来,累计召开政府常务会46次,政府党组会46次,集体研究、民主集中制、会议决定重大项目或重要决策450项。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50家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审核文件、公告、合同等市政府常务会议题6期次。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46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公职律师22人。严格落实《瑞丽市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和《瑞丽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今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1件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2023年市政府办开展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份,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三)以良法保善治,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协调好各部门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单位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面实施工作的了解。深入研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并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加强“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扩大承诺审批改革范围,市本级政务事项可试行承诺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落实;完成省、州赋予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行政权力事项工作,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网上可办率99.58%,全程网办率95.64%,“最多跑一次”率98.83%。三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新登记市场主体19033户,同比增长123.3%,完成目标任务数17000户的112%;净增市场主体14273户,同比增长184.9%,完成净增目标任务数10020户的142.4%。
(四)提升执法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确保市级、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做好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二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序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试点经验效果明显。按照“证照分离”4种改革方式的具体举措,逐项明确改革事项办理要件,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开办流程,优化行政审批。三是将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录入率纳入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范围,及时将已办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录入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四是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1次,征求意见座谈会14次,召开工作会议14次,走访道路运输企业30余家,从业人员和群众人数1900余人,发布专项整治通告1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7903份,排查问题线索84条,问题线索已进行全面清理。查处10类交通违法行为17700起,查纠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123起,排查出隐患点(段)384个,系统录入整治完成隐患点355个,完成率92.4%。
(五)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任务,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近7213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近35件。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等10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全年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86件、政协委员提案127件,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大力配合司法监督。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审结29件行政复议案件。在7个乡、镇、街道、农场设立基层行政复议办事机构,畅通复议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群众“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问题基本解决。
(六)妥善化解矛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构建新机制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多级网络。发展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提升多元解纷质效与合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市共设立各级调解委员会60个,2023年瑞丽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57次,受理纠纷861件,成功调处851件,成功率98%,涉及人数5383人,涉及金额10827万元。自2011年成立涉外调解室以来累计成功调处涉外矛盾纠纷229件。二是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运行体系。
(七)尊法学法守法,法治宣传教育展现新气象
一是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能力素质。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生活会、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二是拓展宣传途径,加大普法力度。深化“法治宣传固边防”和“法治宣传边关行”、“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等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发放宣传品5800余份,展出展板149块,悬挂宣传标语1460条,粘贴各类宣传海报32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万余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232人。截至目前,瑞丽市已打造了36个法治文化阵地,覆盖27个村(社区),其中建成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构建“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明确各单位部门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抓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三下降一扭转”的工作目标,采取“五抓五提升”措施,组建6个工作组和47支工作队共计515人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普法工作研判261场次、培训298场次、法治宣讲320场次,发放宣传普法读物33206份、培训教材2984份。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市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紧实,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还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推进力度仍需加大,成员单位间联系沟通不够紧密,在协调解决跨领域、跨行业法治问题上的合力还需增强。二是法治建设体系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力量仍显薄弱,特别是在市级层面,依法治市办事机构人员力量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效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对全市各级干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各行业管理服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通过以案释法、聘请法律专家等方式进行授课,提高学习效果。二是围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制度,提升考评标准,突出考评重点,优化考评程序,充分发挥考评的督促推动作用。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二)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三)立足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加强对涉及土地登记、执法,劳动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办理力度;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扩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来访群众咨询接待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理途径维护利益和表达诉求;四是多措并举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