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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1001   作者:  日期:2024/4/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市直及省、州驻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抽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38个,抽查比例100%,不合格专栏3个,合格率92.1%;截至3月31日,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友留言6条,均按期办结。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抽查政务新媒体28个,抽查比例100%,合格率100%。

(三)“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采用情况。市政务局投稿4篇采用3篇、市外事办投稿2篇采用1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如市林草局、市投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按要求撰写、文字内容与往年雷同,如市人社局、市统计局;三是部分单位已公开发布的文件未标识公开属性或标识不规范,如市应急局、市文旅局、户育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内容质量不高,以转载信息为主,原创性信息编发不足,如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姐告工管委办公室、市外事办、市司法局(瑞丽普法);二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存在被动更新现象,如市公安局、市文旅局;三是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转载主动性不强,如市公安局、畹町工(管)委(畹町镇)、户育乡、勐秀乡、瑞丽农场社区管委、市文旅局、姐告工管委办公室、市外事办、市司法局(瑞丽普法)。

(三)政策文件及解读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策解读未与原文件关联发布,如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二是部分单位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发布时间超过三个工作日,如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户育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不断提升识错能力,严守内容安全底线。坚持以人工检查为主,技术手段为辅落实好信息“三审三校”和“先审核后发布”机制,用好用活事前监测系统和“开普云数智安全”“小明校对系统”“校对通”等校对平台;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敏词等衍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整治工作,对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清理整合,对确属无力运维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申请下线。对于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须及时转载,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的转载率,助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严把政策解读质量关。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群众企业关心关注,以政策受众“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作为政策解读的最高标准,杜绝在解读材料中穿靴戴帽、冗述背景意义,用简明、易懂、生动的语言,对政策中的核心内容、关键词解释、具体举措进行实质性解读,真正将“把政策文件说清说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缺乏实质内容等“敷衍式”解读的,坚决予以回退。

(四)进一步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要严防出现泄露国家秘密、个人和商业隐私、严重表述错误及会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的内容,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保留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及健康情况等个人敏感信息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附件1.2024年一季度瑞丽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

附件2.2024年一季度瑞丽市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附件3.2024年一季度瑞丽市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检查结果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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