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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3006   作者:  日期:2024/6/14

根据《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办通〔2024〕37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问题整改,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清四乱”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

三、整改措施

1. 对省河长制办公室通报的8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2. 严格按照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四乱”问题当年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不到位被驳回问题,瑞丽市未存在此类问题。

(二)针对反馈问题,瑞丽市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水利部下发瑞丽市疑似“四乱”问题图斑9个,通过现场核查,确定为“四乱”问题2个,已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工作;2023年水利部下发瑞丽市疑似“四乱”问题图斑67个,通过现场核查,确定为“四乱”问题3个,水利部抽查发现问题3个,通过开展常态化“清四乱”工作整治,自查“四乱”问题4个,均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三)瑞丽市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2023年8月31日召开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27次会议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河湖“清四乱”整改回头看和巩固提升工作。同时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发现“四乱”问题当年完成整改销号。

五、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反馈意见问题指出的“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瑞丽市水利局于2024年6月12日开展了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20位群众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其中“满意”有20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占0%,“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向瑞丽市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16256

 

 

瑞丽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