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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促进瑞丽经济社会发展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1992   作者:  日期:2024/6/20

郑茂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促进瑞丽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案》(第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彰文兴旅”和“文旅经济倍增”工作专班成立至今,全市各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实施“彰文兴旅”十二项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打好文旅经济倍增主动战,促进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1-12月,瑞丽累计接待旅游者总人数测算数801.57万人次;2024年1-5月瑞丽预计总接待人次388.46万人次,同比增长16%。

一、印发《瑞丽市“彰文兴旅”工作实施方案》和《瑞丽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一是2023年按照省委“3815”战略部署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工作要求,结合瑞丽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坚定不移推进彰文兴旅,实施‘文旅经济倍增’行动,发展壮大服务经济”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瑞丽市“彰文兴旅”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旨在立足全域旅游,用足用活独特的区位、人文、历史、环境等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二是依据《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以打造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为目标,推动瑞丽文化旅游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瑞丽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重点围绕休闲度假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家庭亲子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和乡村旅游等领域打造瑞丽文旅新产品、培育新业态,并于2024年正式在政府网站发布。

二、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瑞政办发〔2019〕38号)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招商引资手册》(2021年版),积极争取土地优惠政策和奖励金。

针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建成运营的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康养大健康、种植养殖等项目:

一是土地优惠政策。旅游、康养及星级酒店项目开发建设用地按不低于土地成本价(土地成本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不低于基准地价)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报批供地。涉及市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利、公益林、文物保护单位等范围内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排用地。鼓励和支持集体林地、农用地、宅基地、非农建设用地参与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经营。对投资规模较大的旅游康养项目用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二是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文化旅游景区(点)品牌创建,市内文化旅游景区(点)被上级旅游部门新评定为4A、5A级景区(点)称号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奖励金。

三、盘活瑞丽存量资源,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024年瑞丽市委、市政府重点推介招商瑞丽植物园项目,项目主要通过盘活勐秀乡植物园、姐勒水库、原瑞丽景成高尔夫球场3大区域,综合打造瑞丽植物园,并于2024年4月印发《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瑞丽植物园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瑞办通〔2024〕26号),项目由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开展,目前已在招商引资阶段。

对于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彰文兴旅”和“文旅经济倍增”工作,并在后期与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接跟进瑞丽植物园项目,同时继续做好文旅康养项目储备及推介工作。再次感谢你对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