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商户维护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倾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依据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2019年8月28日瑞丽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瑞丽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颁发了《瑞丽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瑞丽市“门前三包”责任书》、《 瑞丽市“门前三包”承诺书》、《瑞丽市“门前三包”检查考核办法》、《瑞丽市城区道路“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划分表》,将全市主次干道划分为120个“门前三包”责任路段,由全市120家单位和企业进行责任路段管理。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全市主次干道的沿街门店(单位)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升城市市容市貌,创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我局在瑞丽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加大工作力度,把“门前三包”落实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一)抓宣传动员,提高"门前三包”知晓率和参与率。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支持"门前三包”工作,并自觉参与,我局结合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以临街单位、商家为重点,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安排执法人员和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进店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向临街单位、商家宣传"门前三包”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宣传"门前三包”的标准要求、注意事项、处罚措施等。二是通过新媒体在掌上瑞丽、文明瑞丽、瑞丽住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抓好"“门前三包”工作的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厂广大市民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共建文明和谐家园。自开展“门前三包”工作以来,共印发20000份“门前三包”宣传材料(其中:关于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10000份,落实“门前三包”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10000份)向沿街商铺、住户、单位和企业进行宣传。
(二)抓目标管理,提高“门前三包“覆盖率。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沿街门店、机关单位责任书的签订,实行动态管理,对更换业主或其它原因新开业的门店及时补签责任书。自开展“门前三包”工作至今,与临街商铺、住户、单位和企业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和“门前三包”承诺书,共计8210份。
(三)强化执法巡查,维护"门前三包”成果。实行街长制,采取定员、定岗、定责和划片区的管理模式,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由街长牵头,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强化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三包”的宣传教育工作,登记"门前三包”日常巡查监管情况,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日常考核。自开展“门前三包”工作至今,整治各种违反"门前三包”行为3560余起,处罚458起,处罚金额246200元。
三、存在的困难
尽管我们在“门前三包”管理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管理机制不完善,“门前三包”管理相关单位缺乏信息沟通、配合不够,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使得一些门店管理流于形式,管理部门也很难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对不实行“门前三包”的经营者拿不出硬性的处罚办法,管理起来也很困难。二是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抵融情绪,不理解、不接受、敷衍了事,或者行动缓慢,没有成立专门的“门前三包”工作机构,单位日常管理人员不到位,使“门前三包”工作难以落实。三是门店业主意识不强。一些产权单位、业主不服从管理,对“门前三包”制度视为一张空纸,部分业主对“门前三包”的认识还不足,自我管理意识不强,超门面经营、违章占道经营,往人行道、绿化带、车行道倾倒垃圾、污水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过往行人扔在门前的垃圾视而不见,有的甚至将自己店内的垃圾往店外一扫了之。四是存在监管空白。由于街道、农场、社区、乡镇责任未下沉,长效机制不健全,无法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按照目前“门前三包”的责任监督管理,涉及面仅局限在一些大的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小区、城中村尚未落实,成了监管空白区。五是居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尚待提高。由于居民文明素质普遍偏低,市容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且缺乏约束措施长期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一时难以改掉,随意扔垃圾的居民依然随处可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采用上门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持续加强对门店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开展“门前三包”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树立先进的典型、榜样带动后进,提高广大经营户和市民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采用日常巡查和错时巡查的方式,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大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临街单位、商家违反"门前三包”管理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强化对临街单位、商家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管控,严格日常考核;完善"门前三包”管理台账,全面掌握临街单位、商家基本情况,及时登记临街单位、商家"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为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城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加贴近市民生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进社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瑞丽市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重心下移、协同联动、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原则,通过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宣传进社区、服务进社区、巡查进社区”活动,搭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与社区居民互动平台,动员各单位、社区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加强社区管理和建设,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社区层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
(四)根据中共瑞丽市委、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乡镇(街道)将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事业单位),并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待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完成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可参照《瑞丽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在此,感谢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