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取消“团结路”瑞江路到人民路路段绿化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你提到的取消绿化带改造停车位斜头停入可以相应增加车位的方案,经过局专业技术人员联合绿化设计院专家研讨,可根据我市财政逐步优化淘汰这部分矮绿植,并通知园林公司将矮绿植取消并进行路面硬化。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将以上团结路的绿化带整改完毕。我局专业技术人员及设计院相关设计师评估后,认为绿化带改造为停车位的方案,不适合团结路实际使用要求。同时,按照上级绿美城市建设要求,我市绿化面积还达不到相关要求,为此,我局正在筹措资金,对团结路低矮绿化带开展提升改造。超市门口取消低矮绿化带改造的,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该企业已经在姐勒水库排洪渠旁边替代按照1:4的比率种植了相应数量的绿化树木。
改造团结路路灯的方案和计划,我局已经开展设计工作。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在此,感谢代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