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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扶持瑞丽民间文化团体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1892   作者:  日期:2024/7/16

乔丽、杨源浩文、郭丽、李妃、李春鸿、黄浩、潘龙昌、阿荣、钱智超、张小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瑞丽民间文化团体的提案》(第9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为了让瑞丽这个文化公益的社会团体得以生存和发展,持续对当地的文化生态进行浸润和培植,请有关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的经费,用于场地租赁和活动举办,及聘请专职人员等支出。

瑞丽市共有文学艺术创作团体1个,群众文艺团队119个,社会文艺表演团体4个,因为没有相关项目,以上团体均无经费支持。

经费的申请主要径有:一是每年末根据政策文件向市财政报送预算;二是申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此项目需要项目实施场所所有权属于政府;三是以奖代补,此项需要先在做出相应的成绩后向省级申报,评选通过后会有数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关于代表们提出每年给予10万元的经费我局实无此能力,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可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帮助:一是加强与瑞丽市文学艺术创作协会的合作,需要购买读者服务和文学艺术创作相关外包业务时优先考虑与瑞丽市文学艺术创作协会合作;二是瑞丽市文学艺术创作协会举办公益活动时,我局各二级部门的场地和设备不与市委、市政府相关使用冲突时可全免费提供使用;三是瑞丽市文学艺术创作协会在今后的发展中,做出有特色、有亮点的项目或成绩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和帮助申报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非常感谢代表们多年来对瑞丽市文化事业发展的辛苦付出,我们将再接再厉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也希望代表们持续关注瑞丽文化和旅游事业,在未来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