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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政策解读

浏览量:13497   作者:  日期:2024/7/31

瑞丽市人民政府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瑞政办发(2024)4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安排部署和《关于开展德宏州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局,市直赋权部门,各乡镇(街道),紧紧围绕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际需求和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组建、行业法律法规适用,以及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是否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等困难和运行承接中的问题,多次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专题会议等方式对已赋权乡(镇)工作运行情况及勐卯街道拟申请赋权事项进行研究评估,综合赋权部门意见和乡镇(街道)意见后,开展瑞丽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减负增效云南行动”的有关部署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摸底评估、动态调整和人员调配工作,解决当前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运行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激活乡镇(街道)执法活力。

三、主要内容

本次动态调整分为两类,具体为:第一类是新增赋权事项,具体包含勐卯街道办新增赋权事项20项,弄岛镇新增赋权事项6项,姐相镇新增赋权事项3项;第二类是收回的部分县级赋权事项,具体包含统一赋权乡镇事项收回4项,姐相自主赋权选取事项收回1项和畹町自主选取赋权事项收回14项。

赋权事项调整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帮助各乡镇(街道)履行好行政职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对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四、新旧文件的差异

对比2023年《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经本次动态调整,将原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48项调整为44项,姐相镇自选赋权事项由22项调整为24项,畹町镇自选赋权事项由43项调整为29项,新增勐卯街道办自选赋权事项20项、弄岛镇自选赋权事项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