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瑞丽市基准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瑞丽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和《瑞丽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瑞丽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和《瑞丽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9月在瑞丽市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及以上,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征地补偿工作有关的公民,从不同职业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由相关部门推荐。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止。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至邮箱1563009128@qq.com或邮寄方式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将报名表(附件)书面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27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封面请注明“听证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并完整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并将《瑞丽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和《瑞丽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文本资料送达听证代表,同时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到场参加听证,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瑞丽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和《瑞丽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服从主持人指挥。
不明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692-4148812。
附件:瑞丽市城镇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听证会报名表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