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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政策解读

浏览量:6299   作者:  日期:2024/11/13

近日,我局将实施新的《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为广大社会公众更好理解规定内容,现将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一是原有合理化布局规定与现在市场情况不适应;二是维护良好卷烟市场秩序,履行控烟义务;三是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形势所需。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年修订版)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卷烟市场资源,依法维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贯彻落实,科学配置市场资源,实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充分维护国家利益、卷烟零售户利益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三章二十四条,主体内容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示范文本)》(云烟专〔202455号)为蓝本,增加雪茄烟专营店的布局规定,内容描述上更加科学精准,操作层面上更加契合实际,采取数量限制、距离限制、数量限制与距离限制相结合以及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等布局标准,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

五、核心举措

结合瑞丽市辖区实际情况,一是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二是对特定情形的特殊区域制定了布局标准;三是对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制定了布局标准;四是对不予发证的情形进行了综合、充分的考量;五是对特殊群体、现有持证零售户设定了放宽条件的情形和标准。

六、与上一版合理布局规定的主要差异

一是布局更加合理,既方便消费者购买、又避免持证户恶性竞争,努力保持烟草零售主体数量总体基本稳定,准入与退出基本平衡,避免过快无序增长;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测距方式和测距标准;三是新设了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布局标准;四是进一步明确了特殊群体的放宽情形和标准,体现社会责任;五是新设了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扩建等客观原因,造成持证人无法在原核定地址经营的特殊情形下,现有持证户的放宽情形和标准,切实维护现有持证零售户的合法权益;五是配套制定了《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及《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排队轮候制度》,切实缓解群众办证急、难、愁、盼的问题。

七、专业术语诠释

详见《云南省瑞丽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三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