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非煤矿山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仍存在非煤矿山规模小、分布散、矿权布局不合理、基础条件薄弱,长期停产停建和长时间基建等问题。
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从根本上破解非煤矿山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按照《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非煤矿山底数进行了摸排,并组织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协调会议。同时,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林草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意见,我市形成了《瑞丽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瑞丽市目前现有非煤矿山7座,均为露天矿山。现有所有7座非煤矿山均被列为“改造升级”类型,到2026年底完成“改造升级”工作。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4座普通建筑材料用灰岩矿、片麻岩矿最小开采规模要达到规定的50万吨/年及以上,企业按照开采标准办理有关手续,获得有关部门审批,符合各有关部门监管要求和取得相关手续,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二)3座砖瓦用页岩矿、砂岩矿要按各有关部门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逾期未完成改造升级的矿山企业,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或新旧文件差异
近年来德宏州未出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