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委办公室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瑞办发〔2021〕31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督察发现: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50-42)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二、整改目标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从2021年起严格天然林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政策,规范林下种植,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同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野生动植物原生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2021—2023年依法依规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科学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确保生态功能不下降。
2.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开展种群数量监测和野生植物极小种群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2021年完成云豹野外种群数量调查与栖息地恢复监测研究项目、陇川县菲氏叶猴监测与保护实施项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项目,2022年完成斜翼扩繁与回归种植技术研究项目。
3.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21—2023年,与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协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食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4.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2021—2023年每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投保额不低于120万元。
5.科学规划,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逐步规范林下种植;2021年底前根据《德宏州林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制定我市相关规划和工作方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
以天然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瑞丽市严格执行国家的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将17.9719万亩天然林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禁止天然林商品性质的采伐。瑞丽市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的林地面积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21.23%,涉及6个乡镇。其中:国有天然林面积为10.0637万亩,集体天然林面积为7.9082万亩。
以林地资源保护为目的,瑞丽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制度,建设项目涉及征收、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对涉及征收占用天然林地的严格审核审批。2021年至2024年,瑞丽市累计报批永久性征占用林地项目34个,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57.0008公顷;报批临征占用林地项目8个,涉及使用林地面积56.7995公顷,企业缴纳植被恢复费1780.5203万元。其中:2021年已审批通过项目使用林地手续2个,使用林地面积共计15.4785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47.2016万元。2022年已审批通过项目使用林地手续15个,使用林地面积共计108.8747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930.4804万元。2023年已审批通过项目使用林地手续10个,使用林地面积共计30.2311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331.6643万元。2024年上报审批7个永久用地项目,林地面积2.4165公顷,纳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6.3007万元。2021年审批通过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个,使用林地面积共计21.7524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16.1276万元。2022年审批通过临时使用林地手续3个,使用林地面积18.083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98.6249万元。2023年审批通过临时使用林地手续1个,使用林地面积共计3.5402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30.1208万元。2024年审批通过临时使用林地手续2个,使用林地面积13.4239公顷。
通过严格的保护措施,促进了天然林资源有效保护,天然林的自然修复,森林生态功能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开展种群数量监测和野生植物极小种群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
1.野生动物保护
根据以往调查成果统计,瑞丽市野生动物种类主要有544种,其中兽类87种、爬行动物48种、两栖类30种、鸟类216种;昆虫类163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蜂猴、穿山甲、豺、双角犀鸟、冠斑犀鸟、 大灵猫、熊狸、云豹、豹、金猫、 小灵猫、孟加拉巨蜥等1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猕猴、熊猴、豹猫、中华鬣羚、巨松鼠、细脆蛇蜥、蟒、三索锦蛇、眼镜王蛇、原鸡、白鹇、黑熊等56种。动物主要分布在弄岛镇、户育乡、勐秀乡、勐卯街道等乡镇林区。
为摸清瑞丽市辖区动物资源家底,瑞丽市林草局与云南顺汇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西南林业大学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前期方案制定、论证,瑞丽市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本底2020年5月底正式启动,2021年底完成并出成果。此次普查成果显示,瑞丽市的物种多样性体现在行政区域内野生脊椎动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查明全市有脊椎动物381种,占云南的23.19%,占全国的13.14%。瑞丽市分布有包括极度濒危的中华穿山甲、金猫、云豹等在内的大量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分布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2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12种,国家II级保护动物60种;区域特有种4种;有极小种群物种1种。
2.野生植物保护
历史记载瑞丽市共有高等植物284科,943属,3733种(含亚种、变种、多变型种)。其中有萼翅藤、东京龙脑香、云南娑罗双、云南蓝果树、滇藏榄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0种。在云南“植物王国”中,以瑞丽地名命名的植物有瑞丽蓝果树、瑞丽荷包果、瑞丽紫金牛、瑞丽山龙眼、瑞丽虾脊兰、瑞丽蒲桃、瑞丽莪术、瑞丽舞花姜、瑞丽芭蕉、瑞丽茜树等27种。
瑞丽市地处亚热带热区,没有受到第四纪冰期的影响,是许多古老生物类群的避难所,保存了许多古老原始的动物种类,是许多世界性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物种的分布区。辖区内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阳光充足,适合各类植物生长,森林分布呈垂直地带性特点明显。海拔1600米以上的勐力、户永山一带,主要森林群落有水冬瓜林,干形高大通直,最大的高25米。海拔900~1600米为南亚热带季风阔叶林,以南京里、户育、等嘎、勐秀、勐力等地为主,大部分是次生植被,典型的森林群落有栲类林,西南木荷林,西南桦林。海拔在900米以下的为亚热带山地雨林,分布以低山河谷阶地为主,无完整森林群落,常见的乔木有合果木、楹树等。坝区分布有菠萝蜜、八宝树、柚木、高山榕等典型热带树种。瑞丽森林分为7个植被系、17个亚植被系、30个群系。主要森林类型有热带山地雨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亚热带山地落叶阔叶林、针叶林和竹林。
瑞丽市2022年11月组织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一是对收集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进行调查。分别对德宏州林业科学研究所、瑞丽市植物园、云南省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的种质资源圃进行调查,共调查珍贵树种、珍稀濒危植物、石斛、咖啡、药用植物、野生蔬果等种质资源465种524份。二是对野生的林草种质资源进行调查,设置样线20条,样地40个(每条样线含2个样地),样线总长度59512米,累计登记物种528种1472次。三是对栽培利用的林草种质资源进行调查。分别对公园、城镇绿化区域、大中型苗圃、经济林果园、生态修复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地进行调查,调查到栽培利用的林木资源301种(物种不重复)。在调查过程中,采集标本153种,每种3份;采集DNA样本153种,每种2份。调查优良林分20片,共调查16个物种,调查面积8000㎡。被调查的物种分别为:东京龙脑香、毛叶樟、木荚豆、尼泊尔桤木、千果榄仁、杉木、四数木、台湾杉、铁刀木、铁力木、土沉香、西桦、西南木荷、喜树、橡胶树、云南蓝果树。调查优良单株57种213株,其中43株位于优良林分内,其余170株为散生优株。
瑞丽市的种质资源、野生植物极小种群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工作以瑞丽珍稀植物园建设项目为依托,重点开展了羯布罗香、东京龙脑香、小花使君子、毛使君子、孟加拉木苹果、滇南新乌檀、怒江藤黄、薄叶胡桐、常绿苦树、奥氏黄檀等珍稀濒危植物的引种扩繁。目前,瑞丽珍稀植物园已累计引种保护高等植物1000余种,其中迁地保护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植物50余种,对极小种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地特有植物进行迁地保护并开展扩繁,扩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10万余株, 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贡献。
2022年以来,瑞丽市在姐勒水库示范种植区,种植铁力木、神黄豆、腊肠树、珍贵红木类等100余种珍贵乡土树种,示范种植面积600余亩,为瑞丽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资源研究、开发和科普宣教,为科学研究和持续开发当地生物产业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瑞丽市全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护野生动物,革除陋习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有关要求,瑞丽市关停取缔了40户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
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巩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施行,进一步强化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瑞丽市委网信办、瑞丽市公安局、瑞丽市交通运输局、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瑞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畹町海关等9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开展瑞丽市“2024清风行动”的通知》(瑞林草联字〔2024〕1号)。
2024年5月23日至6月5日由瑞丽市林草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风行动2024”。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车辆共73辆次,执法人员共计186余人次,排查各类集贸市场、餐馆、花鸟市场、运输物流、口岸通道等场所区域共计297家次;共查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6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涉案物品:穿山甲片186.3416千克(未结案);畹町海关在口岸通道查获疑似麂子角、动物牙齿入境案1起,重量23.31克(未结案);行动期间共监测“涉瑞丽”信息共计178万条,其中分析研判处置敏感负面信息498条,涉及“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相关敏感信息0条;在行动期间共对运输物流可疑物品实行开包检查,共查验行包9386件,检查运输企业18家,未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渔期间,在全市各乡镇粘贴“禁渔期、禁渔区”通告150份、布标2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禁渔期和禁渔区相关法律法规。共检查渔具店7家,发放宣传单36份,主要对店内经营的各类渔具、网具等是否存在违规实施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电鱼器、复钩、绝户网等销售情况。在瑞丽江(莫里三队至等嘎段)安装10套监控,适时监视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给偷渔者制造一定的震慑感。
2024年度,林草、森警、林区派出所联合开展林区巡逻查缉20余次,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年内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5起,其中:涉走私木材案10起,查收柚木锯材61.48吨、花梨木锯材1.037立方米、檀香木1189.5千克、檀香木60袋;查办野生动物案件5起,处罚5人,罚款62622.522元,没收甲片13.9克、犀牛角29.65克、象皮2089.4克、豪猪刺3克、赤麂角447.6克、野猪獠牙50克。
(四)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监测救助工作,2024年妥善处置110报警台、派出所、消防大队野生动物救护、移交野生动物78起,完成94头(条、只)野生动物拯救收容。
全州一盘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由德宏州林草局安排资金164万元统一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其中瑞丽市安排了13.12万元购买保险。瑞丽市2024核定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25件,核定理赔金额90877.16元,均已理赔,结案率与兑付率均达100%。三是报送监测信息262条,主动预警监测样本采集418份。辖区内未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
(五)科学规划,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逐步规范林下种植
按照《德宏州林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德宏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2023—2025年)》(德政办发〔2023〕5号),为着力构建瑞丽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保护利用全市优势林草资源,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保护兼顾开发利用,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瑞丽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瑞政办发〔2023〕64号),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围绕优基地、强加工、育龙头、壮集群、树品牌、拓市场,深入推进林草产业融合和全产业链发展,适林宜林探索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果、林蜂等多种林草复合型立体产业发展模式。行动方案以保护发展,合理布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特色,高点定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为产业发展原则。结合瑞丽林草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制定了分类布局林草产业,全面促进资源向产业、价值向效益的转变的发展规划,分别按照重点保护林、公益天然林、人工商品林的不同管理要求,对应挖掘开发科学研究保护林、科普宣传展示林、生态康养休闲林、育林造林碳汇林、乡土珍稀苗木林、林药、林下特色产业等林草复合型产业。
公示期: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共7天。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3035517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