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安等2位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勐秀乡基础照明建设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等扎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路灯维修的建议》(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建议后,对等扎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路灯维修问题进行了了解,财政局班子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帮助解决等扎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路灯维修问题,资金共计20万元。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可纳入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库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是申请人大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等扎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路灯维修问题,我们的办理情况是:由于财政困难无法将该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一是可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建议提前谋划本村内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如村内道路硬化、基础照明、防护栏、排水沟等内容,整合建设内容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可申请后续批次奖补项目。二是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局,在安排乡村振兴项目时优先进行安排。三是向人大申报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但未获批,2026年我们将继续进行申报。
瑞丽市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