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要事项公示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2106   作者:  日期:2025/5/8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五批编号为X3YN202405130005的群众举报件已办结,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信访举报件基本情况

转交的第五批编号为X3YN202405130005的举报内容为:2011年,德宏州瑞丽市勐卯镇姐勒村前村干部赵某某等4人将姐勒村140亩永久基本农田出租给丽江雪山工贸有限公司,并进行了回填、硬化等破坏行为,修建停车场。

二、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转交的第五批编号为X3YN202405130005的举报件办理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并通过瑞丽市自然资源部门比对有关测绘数据,举报人反映的区域土地面积约135.84亩,其中:一般耕地约50.81亩,非耕农用地约59.86亩,建设用地约25.17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二是举报人反映丽江雪工贸公司硬化土地建设停车场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区域约占地1亩,经瑞丽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比国土“二调”数据为村庄建设用地,“三调”数据为建设用地,且该区域未建设围墙等建筑物,地面未使用水泥、地砖进行硬化。三是针对姐勒村民小组一般耕地50.81亩恢复问题,瑞丽市编制完成了姐勒村土地恢复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查,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瑞丽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实施项目,2025年4月16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土地恢复,达到了验收条件。已完成整改。

三、公示日期

公示期: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信访举报件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535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