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草鲁等2位代表:
你(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瑞丽市户育乡户育村芒弄村小组景颇族非遗传统文化传习中心建设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你提出的建议,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研究,全面了解提案所涉及问题现状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户育乡户育村芒弄村民小组景颇族非遗传统文化传习中心建设的建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建设非遗传习中心:一是为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提供专门的空间与资源,通过记录、整理等方式,防止非遗技艺和文化在时代变迁中失传,确保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二是为年轻人提供了解和学习非遗的平台,培养新一代传承人,使非遗所承载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内涵得以传承和发扬;三是展示丰富多彩的非遗成果,让民众近距离感受本土文化的魅力,增强对本民族、本地区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四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促进社会和谐。非遗传习中心的建设,举办各类活动能凝聚社区力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户育乡户育村芒弄村民小组景颇族非遗传统文化传习中心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以提升改造、装饰内外部设施及收集展示厅实物为由多方渠道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一是从文化和旅游局向中央申请户育芒弄非遗传习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二是通过相关部门向中央争取专项资金;三是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协调资源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助力景颇族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景颇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