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正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农场居民小组公益性岗位设置的建议》第129号建议已收悉,瑞丽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现状
根据《德宏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德人社发〔2022〕11 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稳就业、促增收”的总目标。在全市农村脱贫家庭及监测对象家庭人口中18岁(含)以上,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原则上每户只能安置1名家庭成员。2025年结合全市各乡镇农业人口中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低收入家庭安置1000个公益性岗位的设置,实现低收入人口万元清零,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报请市财政局,由人社局通过“一卡通”平台代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补助资金。
二、无法落实岗位设置的主要原因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国办系统)中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庭,瑞丽市农场居民属城镇户籍且不属系统中人员,无法覆盖。
三、工作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时,积极反映农场居民就业需求。同时,在申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时,探索将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就业帮扶项目,争取覆盖瑞丽农场,为农场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希望张正能代表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理解农业农村工作,并予以检查监督和指导!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