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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府各部门帮助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缴费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1081   作者:  日期:2025/6/30

龙军、李永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各部门帮助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缴费建议的提案》(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健局深入畹町镇中心卫生院走访,针对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缴费问题就行调研,如2023年10月27日-12月5日,将51名在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全部转移到德宏州中医院住院治疗,共38天,欠费5.4余万元等。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解决过往的欠费问题。二是关于解决现在缴费困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之前的欠费请畹町镇中心卫生院自筹资金解决,之后要用好多部门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解决过往的欠费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卫健局没有相应的经费保障,请畹町中心卫生院自筹资金解决。二是关于解决现在缴费困难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多部门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市残联:根据《瑞丽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医疗临时救助制度》等政策,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训练补助,减轻其部分经济负担;指导符合条件的特殊精神病患者办理残疾人证,及时纳入精准康复服务对象范围,确保应享尽享。

市医保局:对特殊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政策通常包括资助参保、住院及门诊救助、待遇政策倾斜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医疗救助政策要求,根据省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缴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对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推送的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按规定予以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特殊计生家庭、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全额资助,资助标准400元每人每年;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规定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120元每人每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已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各类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住院医疗救助。2025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9932元。住院救助方面,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救助起付线,特困人员救助比例达100%,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达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达9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对于患有云南省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维持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给予门诊医疗救助。同样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一定比例救助。因此精神障碍患者只要被认定为其中哪类人员,就按哪类人员的标准给予救助。

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待遇水平,切实减轻精神障碍患者住院经济负担。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严格落实按床日付费政策,床日付费制按医院级别包干为:小于等于45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40元/床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10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190元/床日;大于45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90元/床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60元/床日,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140元/床日。取消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云南省内精神疾病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90%。对云南省内定点医院、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患者报销方便快捷。2025年1-5月,精神病患者住院158人次,总费用109.39万元,基本医保统筹支付100.04万元,大病保险支付0.17万元,医疗救助1.48万元。二是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不设起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为90%。1-5月,慢特病门诊中重性精神病患者718人次,总费用16.6万元,基本医保统筹支付14.14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04万元。

市民政局: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政策。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德宏州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23〕11号)规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包含重性精神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救助情况:(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瑞丽市民政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基层民政队伍摸排,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截至2025年6月,我市城乡低保对象有1693户3437人,1-6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764.29万元。其中:精神病患者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的有121人,1-6月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26人次30.84万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我市现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34户143人,1-6月累计发放资金92.27万元。其中:精神病患者纳入城乡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的有26人,1-6月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6人次15.48万元。

(三)临时救助方面。1-5月临时救助共救助71户224人34.48万元(含备用金23户68人1.97万元)。其中:精神病患者给予临时救助的有15户16人,发放救助资金13.43万元。无监护人、监护人能力弱、三无人员等特殊人员,瑞丽市民政局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住院医疗自付费用、伙食费、生活费等。今年以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临时救助,兜底解决全部费用的精神病患者有6户,资金共计9.26万元。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文章来源:瑞丽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