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传统民族舞蹈培训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提案内容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对答复内容进行讨论、研究。
3.联系人大代表交换意见,根据人大代表意见形成答复材料。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定期对热爱少数民族舞蹈的群众开展培训,加强村寨少数民族舞蹈工作者的培养传承,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发展和弘扬。二是关于在民族传统舞蹈比赛中,以德宏“嘎伴光”十二套基本动作以及“三道弯”等的傣族特色舞蹈动作作为基础进行评审,加强传统舞蹈动作的保护,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凤英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保护和继承传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是保持传统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有效举措。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定期对热爱少数民族舞蹈的群众开展培训,加强村寨少数民族舞蹈工作者的培养传承,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发展和弘扬,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近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民族舞蹈培训,先安排一期傣族嘎伴光舞蹈培训。
2.在以后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注重基层文艺骨干民族舞蹈的培训,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以带动本区域文艺活动。培训活动时间可以结合节庆活动,对表演节目进行编排、培训、指导,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时间。
3.培育基层业余表演团队,对活动组织、舞蹈动作、节目编排等安排专业老师给予指导,以点带面发展群众业余表演队伍。
二是关于建议在民族传统舞蹈比赛中,以德宏“嘎伴光”十二套基本动作以及“三道弯”等的傣族特色舞蹈动作作为基础进行评审,加强传统舞蹈动作的保护,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1.在经费允许下,联合多部门,结合民族节庆活动(比如傣历新年活动、泼水节活动、目瑙纵歌节等活动)多举办少数民族舞蹈交流、比赛,以及其他民族文化内容的交流,促进民族文化共繁荣共发展,打造形成瑞丽亮点。
2.在少数民族舞蹈比赛中,尊重民族舞蹈传统、特点,以传统为评分侧重点,在综合评分条件下,加入少数民族传统的、基本的、独特的舞蹈动作,作为评分的基本要求,强化少数民族独特的、基本的、规范的传统舞蹈动作,以达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的目的。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