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打造点灯节为瑞丽市特色文化旅游的建议》(第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你提出的建议后,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丰富“点灯节”节日内涵和以节庆促文旅融合等方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并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办理工作。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将点灯节列入瑞丽市重点文化旅游节日的建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2025〕2号文件《云南省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第八方面第68项:节庆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新的节庆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清单管理机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上只减不增。第69项: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保留清单外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各类节庆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目前瑞丽只有“中缅胞波狂欢节”通过审批保留在节庆清单里。
(二)关于加强点灯节的文化宣传和推广的建议。一是市文旅局创新聘请瑞丽自媒体达人作为“文旅推荐官”,主动与传媒公司合作拍摄制作宣传推介瑞丽“吃住行游购娱”及节庆活动等主题的短视频并在“瑞丽文旅”抖音号、视频号、公众号发布。针对点灯活动分别拍摄发布了“流光溢彩打卡地!我不允许还有人不知道唯美的一寨两国灯光夜市!”和“傣族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出洼’开门节,瑞丽点灯节活动来啦!”2期宣传短视频。二是市民宗局答复,鉴于“点灯节”根源于宗教庆典,但有无明显的传教活动议程,活动期间主要议程为点灯祈福,根据州民宗局意见,现无法明确定性其为宗教活动或民俗社会活动。根据佛道教商业化治理的要求,建议在推广、开展“点灯节”活动时淡化或剔除宗教氛围、内容,宣传视频、图片及文字表述中淡化宗教元素。
(三)关于打造多点位点灯祈福场所的建议。市民宗局答复,根据近年来点灯节举办惯例,全市合法登记的127处南传佛教场所(主要为各傣族村寨奘房)均有资质举办,且免费向全体公众开放,建议今年可沿用往年习惯,继续开展。不建议在江边广场等普通活动场所集中开展。
(四)关于丰富点灯节的文化活动内容的建议。经与市民宗局、傣学会对接,点灯节不属于政府举办的节庆活动,活动由民间自发组织,当日会有周边傣族群众自发组织傣族手工艺品和美食进行销售展示。
(五)推动文旅融合,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民族文化+旅游、体育赛事+旅游,不断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先后举办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中缅青年歌手大赛、云南省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第二届“四江流域”傣族孔雀舞交流展演、中缅两国双城山地自行车越野挑战赛、中缅“胞波杯”藤球公开赛、云南省边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邀请赛等系列文体赛事活动。其中,中缅瑞丽-木姐跨国马拉松入选“2025年云南省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走滇缅路-爱国主义户外徒步路线”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勐秀山户外徒步路线”入选德宏州2025年度户外运动精品项目。
下一步,瑞丽市文旅局将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等部门联动,深入挖掘瑞丽文旅特色,多形式、多渠道丰富节日内涵,以节庆促文旅融合带动瑞丽旅游高质量发展。
感谢高惠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你继续监督指导!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