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于近期召开《瑞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瑞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及以上,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有关或者关注该事项的公民,从不同职业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法律工作者11名。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瑞丽市财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dhzrlsczj@163.com。
2.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前往瑞丽市财政局报名(瑞丽市岗勐路17号),联系人及电话:赵莹,0692-414137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7:00,逾期无效。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逐项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避免漏填、不可空白,就其本人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瑞丽市人民政府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瑞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确定,应当亲自到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瑞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瑞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等级地段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