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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6)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884   作者:  日期:2025/10/24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现将“编号72-6:按照省‘十四五’节能减排要求,到2025年德宏州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但德宏州2021年至2022年能耗强度实际增长4.2%,能耗双控指标不降反升,严重滞后于省下达德宏州‘十四五’基本目标任务进度33.6%,2025年年底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形势严峻”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按照省“十四五”节能减排要求,到2025年德宏州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但德宏州2021年至2022年能耗强度实际增长4.2%,能耗双控指标不降反升,严重滞后于省下达德宏州“十四五”基本目标任务进度33.6%,2025年年底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形势严峻。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加强节能工作统筹协调,制定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分解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加强预警分析,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落实。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22〕20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24〕1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节能工作落实落地,根据统计数据,分析节能工作形势,并上常务会进行工作汇报。“十四五”期间,德宏州下达我市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2020年为0.2347万吨标准煤/万元),根据省反馈州级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情况,我市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后,已完成州下达能耗强度任务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动态调度“两高”企业生产经营及用能情况,强化节能监察,引导推动企业加强节能降碳改造。从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等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市的高能耗企业动态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和节能监察,并根据《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项目节能审查和产业引进严格把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和落后淘汰产能。截至目前,我市无新增“两高”项目。

(三)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三: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生态日德宏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品150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氛围。

四、整改公开情况

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瑞丽市完成整改后,在瑞丽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整改情况。

五、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在2025年10月24日开展了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50829。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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