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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8)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058   作者:  日期:2025/10/28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整改时限为2025年年底。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年底前,完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排查并制定出台解决办法和措施。2022年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2025年年底前消除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整改完成情况:实施完成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完工,已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项目完成投资约5007万元,主要采用膜工艺技术(MBR),对原有氧化沟、沉淀池进行改造,新建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渠、膜池、膜池设备间、在线监测站房。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由原来2万吨/日扩容至2.5万吨/日,使城镇污水处理得到提质增效;通过实施完成瑞丽市城中村、城郊接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七标段,在约0.3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勐卯村内新建污水管网约14.68公里,消除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严格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整改完成情况:通过近年来实施的瑞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等各项工程,截至2024年底瑞丽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8%。

(三)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三:持续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污染源治理、城市河道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整改完成情况:瑞丽市每年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污染源治理、城市河道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下一步计划招标实施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勐秀乡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瑞丽市西部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瑞丽市畹江社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等工程。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在2025年10月16日开展了市(县)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416。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