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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27)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089   作者:  日期:2025/10/28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瑞丽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的整改工作,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整改时限为2025年年底。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加快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干网、支网、毛细网等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实施完成瑞丽市城镇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工程,瑞丽市主城区,东至温泉路,南至瑞丽大道,西至环西路,北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规划区总面积13.98km2,主要建设规模内容为建设DN400-DN1400污水管网46km,其中:新增污水管道为38.67km,改造污水管道为7.33km。通过该工程完善了污水管网干网、支网、毛细网等建设,已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年度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工程进度。2022年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空白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整改完成情况:实施完成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完工,已调试完成,运行正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007万元,主要采用膜工艺技术(MBR),对原有氧化沟、沉淀池进行改造,新建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渠、膜池、膜池设备间、在线监测站房。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由原来的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由原来2万吨/日扩容至2.5万吨/日,使城镇污水处理得到提质增效;通过实施完成瑞丽市城中村、城郊接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七标段,在约0.3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勐卯村内新建污水管网约14.68公里,消除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在2025年10月16日开展了市(县)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4141416。

 

 

瑞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