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硬化勐秀村勐景山至塔勐段道路的建议》(第1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代表提出的硬化勐秀村勐景山至塔勐段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案办理工作,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会商研究,对代表所提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并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勐景山紧邻歌曲《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创作地、勐秀观景台,有景颇老屋等10余户,入组道路从勐秀至雷门道路进入,小组内道路另一出口与南京里至芒貌县乡道路塔勐段连接处还有近60米为便道土路,未形成环线,给村民出行造成不便,也不利于勐景山景颇老屋的盘活开发利用。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问题确实存在,需高度重视,争取早日实施。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2026年3月16日,我单位以《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秀村勐景山至塔勐段道路修建资金的请示》(瑞交请〔2026〕5号)向市人大申请人大建议案办理资金9万元,资金已纳入市人大建议案办理资金补助计划,勐景村民小组勐景山至芒貌县乡道路塔勐段60米道路计划年内建设完成。
谢谢你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瑞丽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