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18〕4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了瑞丽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姚国宏组长,副局长麻路任副组长并分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股室、大队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市政府信息调研科的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
二、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8年,我局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宣传简报、业务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事项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71条。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完善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强对重点领域公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安全生产工作公开,并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我局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发布的要求,解读好相关政策和文件,2018年共发布涉及安全生产文件及解读信息3篇。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我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务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一是2018年1月,我局及时对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12.22”事故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对事故处置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后的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和回应,讲清了事故成因、解决方案,消除了不良影响。二是2018年,我局对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共5起)进行了公开,对我市1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公开。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我局在网页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专栏等,将我局职能范围的一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组织机构等信息对外公布,及时对涉及企业安全管理和为老百姓服务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进行了公布;通过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来办事的工作对象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我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24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2085项,“追责情形”共计2782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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