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22690    作者: 日期:2020/8/14

机关股室、中心、大队

局班子同意,现将《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号)、《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2021年,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基本建成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1. 编制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目录应于2020831日前编制完成,在本单位“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集中展示。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2.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 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化管理,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梳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3. 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

4. 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

(三)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

1. 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滚动专栏,于2020121日前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栏目的内容更新。

2. 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积极推送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

明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公文收发人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本单位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细化方案。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文章来源:瑞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