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瑞丽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16760    作者: 日期:2017/3/2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瑞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瑞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瑞丽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瑞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73.7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73.7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7万元,占总支出的94.25%,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5.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安全生产监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提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中安全生产监管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中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29%;办公经费、车辆燃油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9.04%。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年终全市安全生产考核经费支出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市安委办工作经费2万元,共计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安全生产考核经费5万元,增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3万元,增加市安委办工作经费2万元,总金额与上年持平。                

 



文章来源: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