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瑞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通知

浏览量:19857    作者: 日期:2017/3/3

各乡(镇)、开发区、农场管委,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春节将至,“两会”即将召开,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切实做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扎实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分析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强化对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隧道的安全监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类游园及群众性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真正做到节庆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三、检查的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

1、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突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贯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使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情况。

3、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消防灭火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以及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电源配备情况。

4、重大机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罐区等关键装置和部件的选型、材质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定期检测情况。重点是重大机组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日常的检测和维护情况、罐区定期检测和腐蚀监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依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核销等,以及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6、规划设计总图布置合理规范,安全风险可控情况。重点是周边的安全距离与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情况,企业内部各装置、罐区之间是否存在距离不足、布局不合理的情况,是否开展了全面的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管控情况。

7、企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告知周边单位,落实备案、培训、定期演练(联动)情况,领导值班值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

8、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特别是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储要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本“五双”制度和落实人防、物防及技防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9、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持续有效运行情况。

(二)烟花爆竹

1、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库房内是否存放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执法收缴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是否规范使用流向登记系统和台账,并做到台与实际相符;产品堆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库房等违规行为。

2、零售网点重点检查:是否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销售场所是否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违规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三)非煤矿山

重点检查企业没有安全设施设计、设计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开采现状与设计不相符、矿山生产系统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以探矿、基建名义实施采矿活动等非法行为。未制定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未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违反《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颁发采矿许可证证照等情况。

(四)道路交通

1、重点整治:①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机动车乱停乱放(包括车站、集市商场、超市饭店宾馆等门前占道停车、逆向停车、弯道停车、人行道停车)、违法掉头、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②对道路交叉口两侧影响行车视线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并完成清理范围内路基、路面、防护、排水等工程施工,道路交叉口相应位置增设配套的指示标志牌。

2、重点整治车辆: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包括各类小型客车、出租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三轮摩托车、大货车。

(五)道路运输

1、加强对客运站、公交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营运、串线经营车辆,确保元旦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平稳。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提高驾驶员、企业经理人、管理人员和GPS平台监控人员等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2、重点检查各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含旅客不系安全带的客车不准出站)”,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情况,驾驶员报班前酒精测试,客运车辆报班、出站查验工作流程;严格“三品”查堵、使用行包检测仪、客运站封闭式管理等制度,全面提高客运站源头管理水平;

3、严格执行夜间和禁行规定。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凌晨2点到5点停运休息的规定,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一律不予发车,凡是违反停车休息制度和接驳运输相关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同时对客运班线根据运行时间合理调整发车时间,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

4、对客运车辆运行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

5、加强客运站场安全保卫工作。提高警惕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反恐防工作,开展反恐怖防范检查,做好客运站旅客集聚区的巡逻、安保和控制。要求客运站建立巡查制度,配备橡胶棒、防暴叉、防暴锤等装备,增设保卫人员,加强“三品”检查,加强应急演练,尤其是对一线的站务人员、驾驶员应对反恐防暴素质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应对、化解、报警、疏散、快速处置等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有患能制,防、控结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特种设备

1、重点对学校、车站、公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使用单位及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尤其是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营运单位的安全检查。

2、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源如气瓶等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抓好隐患整改。发现在用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七)食品药械

1、重点检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以及侵权假冒和“三无”食品等重点品种;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三无”食品违法行为。

2、在餐饮服务环节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监管。

3、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重点突出保健食品化妆品违规宣传、假冒伪劣的检查。

4、对药械市场管理中突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强化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检查;在药品流通领域,着重加大含复方麻黄碱制剂、二类精神药品、疫苗和终止妊娠药品的检查,同时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检查。

(八)消防

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领域的火灾隐患。

(九)建筑施工

重点整治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分部分项目工程不落实现场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

(十)各乡(镇)农场管委要切实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农村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及进村入户走访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知识,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开展宣传活动,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

    四、整治时间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0日

五、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并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此次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开展大检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暗访力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瑞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