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人事、工资及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
3、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新闻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对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做好信息收集及整理工作,按期编发安全生产简报。
5、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目标。
6、组织全市较大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大检查活动,负责市安委办的具体工作;组织承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安全生产议案、提案办理和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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