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权。
(4)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各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095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金泉路6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