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以下简称《通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提出最新要求。
为巩固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现就《通知》有关要求解读如下:
《通知》指出自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以来,各地区关闭取缔了一大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从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督导检查情况看,仍有一些地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监管不严格,部分零售店(点)不符合安全要求,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较大事故时有发生。
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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