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瑞)应急罚〔2025〕安监股01号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30日,对瑞丽市大通实业有限公司大通加油站开展检查时,发现加油站加油区中爆炸危险区域内(加油机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线路未穿防爆管,现场控制开关未采用防爆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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