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瑞)应急罚〔2025〕4号

浏览量:291    作者: 日期:2026/5/13

(瑞)应急罚〔2025〕4号

被处罚单位:云南康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6月9日9时许,云南康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瑞丽市畹町口岸芒满通道前置作业产所至进口查验货场扩容区便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因触电导致淹溺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云南康德建筑有限公司未健全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未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引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细则裁量阶次B类执行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瑞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