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财政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瑞丽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划入原瑞丽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职责。增加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审批的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研究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地方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瑞丽市财政局(本级),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三、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瑞丽市财政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07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15万元,占总收入的97.17%;其他收入30.31万元,占总收入的2.83%。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149.75万元增加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77万元增加22%;其他收入减少80.02万元减少264%。决算总收入含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标准;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瑞丽市国家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项目补助经费单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26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0万元减少6.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有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泛亚经济研究院及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挂牌成立房屋修缮的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33万元,增加19.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54%。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财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对比增加351.68万元,增加27.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标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信息化建设等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联防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4)农林水支出33.7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7)其他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沿边居民补助人员信息系统录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9.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相关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财政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发生,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2.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财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69批次,5453人,接待费开支110.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检查、验收财政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资本性支出1,151,228元,固定资产本年增加906,428元,无形资产增加334,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差额90000元。差额原因:网络改造工程列 “在建工程”90000元完工转入无形资产。2015年度固定资产增加906428元,减少802,155.7元(其中:资产处置245000元、固定资产报废554,655.7元、固定资产划拨2500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8,750,34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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