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瑞丽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指导全市林业改革。
(二)拟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组织全市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扩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国;加强对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的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五)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种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七)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森林旅游、森林药材花卉在内的林产业的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制定林业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工作及林业教育、专业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
(九)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下属企业、事业干部及工勤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的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瑞丽林业系统主要承担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服务林农等重要职能。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设有11个股(室)、2个林场、3个木材检查站。设党组1个,党总支部1个,党支部3个,现有党员61名。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四种形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各种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理解精神内涵,深刻认识“四种形态”和“两学一做”的重大意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2016年,我们将教育重点放在局机关股室和二级机构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上,林业局班子成员都讲了党课,组织二级班子以上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民警到市检察院开展了题为“算好人生账,走好人生路”的警示教育、组织二级班子到市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等等,使教育不留“死角”,全员参加,拓展党员干部接受纪律教育的渠道,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达到让纪律成为每名干部职工民警心中“带电的高压线”。全局上行下效,推动纪律作风常态化,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的行动指南,把新要求、新部署、新机制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真正将“三严三实”、“四种形态”、“两学一做”等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监督配套制度,制定了《瑞丽市林业局治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监督考核细化方案》,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纪检组纪律作风约谈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和监督机制等。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机关各股室站所队及林场在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切实整顿了纪律作风。四是强化节点监督。每逢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我们都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短信等方式打招呼、提要求,针对换届选举、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敏感问题,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不正之风,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反弹,不断巩固和深化纠“四风”成果。五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整体素质职业教育培训,2016年,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市财政局电教室开展了6期政策法规、公文写作、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3次,并按照试点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方案中的改革目标和主体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按照省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要求以及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德宏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对瑞丽市推进畹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二是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为进一步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局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林改后续工作,对数据有误的林权证进行重新发证,力求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2016年完成林权转让登记业务95宗,流转面积2943.7亩,流转金额747.4019万元。完成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业务2宗,林地抵押面积122.1亩,抵押贷款金额36万元,核换发林权证119本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改革工作推进会3次,并按照试点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方案中的改革目标和主体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按照省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要求以及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德宏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对瑞丽市推进畹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二是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为进一步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局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林改后续工作,对数据有误的林权证进行重新发证,力求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2016年完成林权转让登记业务95宗,流转面积2943.7亩,流转金额747.4019万元。完成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业务2宗,林地抵押面积122.1亩,抵押贷款金额36万元,核换发林权证119本。
(三)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是加快造林绿化步伐。2016年育苗27亩,培育各种优质造林用苗72万株,完成采种209公斤。通过宣传动员,特别是2016年8月2日,市委马书记、谢市长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在姐勒水库西岸种植了3700株珍贵树木,用于美化环境,涵养水源,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上下植树热情空前高涨,开展义务植树近40次,植树16万株。二是抓好特种林示范种植。建立红木示范种植达6000亩;针对泼水节采花的习俗,我们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规划,做好泼水花的育苗和规划种植工作,现已育苗25000余株,计划种植160亩。
(四)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一是逐步完善和规范林地征占用林地管理机制,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完成了大瑞铁路、大通国际物流中心、 国防工程建设等14个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二是全面保护天然林。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继续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禁止利用国内森林资源烧制木炭,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与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用于城市绿化,停止中低产林采伐更新改造地块的设计和审批。三是加强公益林、保护区管护。积极组织护林员巡山,熟悉管护地块,认清管护责任区。制作公益林保护宣传册,加大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清楚公益林的范围及作用。四是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了一批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甚至全球意义的重要物种,成功实施了对萼翅藤、滇藏榄、阿萨姆娑罗双等127种珍稀濒危特有保护植物的抢救性保护,由我局完成的“德宏州珍稀濒危特有植物抢救性迁地保护”项目,经过成果鉴定,属国内首创,项目成果达到该领域的国内领先水平。
(五)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林区稳定
1、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生态安全
(1)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将森林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到位,火源管控到位,防范超前,措施有力,瑞丽市已取得连续16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2016年,瑞丽市共投入防治经费340.3万元,重点对薇甘菊、红火蚁、木材钻蛀性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控。为强化重点地区、重大有害生物督导,确保有虫不成灾,全州红火蚁除治现场会在瑞丽市召开。2016年,全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2.76万亩,防治面积2.7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组织除治红火蚁14900余巢次;熏蒸木材280立方米;指导中缅园艺南桑育苗点喷药除治150株棕榈科植物上的害虫;除治沉香上的食叶害虫60余亩。完成产地检疫苗木40亩,调运检疫木材16.5846万立方米,林产品2184.01吨,花卉296株,药材23476.02吨。调运检疫率达100%。为巩固薇甘菊除治成果,在除治地块替代种植重阳木、千果榄仁等珍贵树种45亩,计3200株。
(3)健全野生动物监管体系。一是设置了8个市级监测点,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二是推进疫源疫病主动预警,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监管,及时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第一现场控制疫情。三是结合 “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加工、利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餐馆和饭店以及畹町集贸市场进行了3次常规检查,对农贸市场鸟类出售场所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四是全面落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2016年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6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046元。兑付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106241.4元。
2、健全防控网络,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开展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组织警力及护林人员深入林区社会熟悉林情、山情、社情,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大巡山护林、堵卡查缉和特种行业检查力度,合理布局物建特情耳目,做好特种行业管理。二是构筑边界防线,与芒市、陇川签订了案件协查、治安管理合作协议,达成跨区域联防合作长效机制,维护边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三是积极与缅甸毗邻警方进行沟通协调,对边境林区治安管理达成了一些共识,深化警务协作。形成沟通顺畅、信息灵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平台。2016年,协助其他县市、地州办理案件6起,移交海关走私案件1起,接收海关、交警、边防移交案件5起。四是建立警民联络网,充分发挥护林员、民兵优势,及时掌握林区情况。五是建立健全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3、通过开展“缉枪治爆”、劝返“非法出境人员限期回国”及林区禁毒等行动,扎实开展边境管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林区派出所、驻村工作队联合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积极开展吸毒人员收戒专项行动,组织警力及护林力量在林区的各重点路口进行设防检查。对石场、木材加工厂、出租房屋、林区各重点地段巡逻63次,粘贴宣传标语11幅。通过大量的宣传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辖区内没有发生因枪爆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保障了公共安全。
4、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成了三个工作组,深入乡、村、组林区,对重点建设项目、公路沿线、采石、采砂、取土场、弃土场等进行全面清理摸排。整治查处了13起非法买卖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案件。
5、针对当前集体林权流转存在的新问题及媒体曝光和群众集中反映的林权交易“乱象”,瑞丽积极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钩全市各乡镇、农场,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林场经营管理、借山造林、野生动物养殖、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集体林权流转等多方面进行了清理排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瑞丽市累计出动干警和工作人员333人次,出动车辆94次。清理摸排单位及个人非法使用林地、毁坏林地案件38个;查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起;保护区内清理排查涉林案件18起;清理排查集体林地流转441宗,林权抵押贷款项目52笔。从清理情况看,瑞丽市的林权流转均为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不存在企业大规模收购,诱骗林农和损害林农合法权益的情况。
6、利用先进技术监控防护,在重要路口安装高清电子监控设备,提高防控水平。2016年3月,林业技术人员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监测到瑞丽市允当村民小组有一块林地异样,莫里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调查,查获瑞某某在集体林中取土出售,破坏林地3亩,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同月,我们的技术人员通过卫星图片对比发现在大石头寨、户兰山片区有五个地块发生变化。经调查发现,是周边村民在保护区内非法放羊、修建羊圈,非法开地种植核桃。这两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信息化技术在林地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六)积极谋划林产业发展,扎实开展精准扶贫。一是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林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组织开展以营造林技术、石斛种植加工、生物特色产业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的技术技能水平。二是加强项目带动,推动沼气转型升级,开展沼肥生产和利用试点示范工作。三是加强林下资源开发。全市石斛集约化种植达345万平方米,仿生种植1300亩,成立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7个,带动农户1826户,年产值上亿元。扶持了集种植、加工、研发为一体的干邦亚、久丽康源等龙头企业。我们在南卯湖公园进行石斛仿生种植示范,现已种植14万株,扩大科普宣传,丰富公园内容、提升城市品位,取得了初步成效。此外,积极探索重楼、萝芙木、草果、橄榄、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林下产业的种植技术。四是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抓好特种养殖,目前,蛇、竹鼠等养殖已初具规模。五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打造产业帮扶模式。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瑞丽市林业局对挂钩帮扶的瑞丽市户育乡雷弄村以真脱贫、脱真贫为己任,进行了大量细致、深入的调研工作,认为产业帮扶才是带动更多贫困群众脱贫的有效方式,于是联合瑞丽市岭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基地+农户+产品开发+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精准产业帮扶模式,共同对雷弄村贫困建档立卡112户422人进行精准产业扶贫,争取通过产业带动村民致富,突破“守着绿水青山苦熬”的穷路,走向“绿水青山金银寨”的可持续发展新路。2016年,我们已投入帮扶资金40多万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9件,帮助争取项目18个,协调和争取到位资金156.401万元,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450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台。
(七)抓好林业宣传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的特点和优势,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全市林区乡、村、组及学校,不断加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2016年开展宣传27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单)17.2万份,张贴宣传标语870多份,制作宣传牌88块,开展各类培训40余场次。
(八)努力向上争取资金。2016年,争取落实资金1831.44万元,招商引资完成6930万元。
四、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5人(其中:瑞丽市林业局62人,勐秀林场7人、畹町林场6人)。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1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退休人员55人。
实有车辆22辆(含摩托车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51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3.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1.92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2016年收入增加21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入以前年度森林植补恢复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5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7万元,占总支出的54.28%;项目支出1177.45万元,占总支出的45.72%。与上年对比2016年支出数增加976.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加及实施的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基本支出增加192.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7.45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项目经费增加783.7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实施完成的项目较2015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10699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58.8万元、“2130216款”农村公益事业118.5万元、“213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2130204 款”林业事业机构2万元、“2130205 款”森林培育172.18万元、“2130207 款”森林资源管理7.074万元、“2130209 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3.34万元、“2130211 款”动植物保护0.62万元、“2130217 款”防沙治沙0.15万元、“2130221 ”林业产业化45万元、“2130232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17.4万元、“2130234 款”林业防灾减灾118.41万元、“2130299 款”其他林业支出197.42万元、“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1.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9.7万元,增加61.51%,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增加及实施的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的项目增加,车辆保险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4.86万元,下降4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39万元,下降4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万元,下降66.7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同时,经常就厉行节约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5万元,占支出的94.6%;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占支出的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含摩托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上级部门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7万元,下降46.5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同时,经常就厉行节约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资产结构情况。
2016年年末资产合计3402.39万元,其中:①流动资产1309.1万元,占资产总量38.48%,主要包括:银行存款95.7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200.76万元、应收账款0.1万元、预付账款12.5万元;②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2093.29万元,占资产总量比例61.52%,主要包括:房屋1264.95万元、车辆298.19万元、其他资产530.14万元。
2、负债结构情况
2016年年末负债合计22.23万元,为“其他应付款”应付他人的工程保证金。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金额共计644405.51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金额为473749.51元,其中:“货物”类支出470249.51元、“服务”类支出3500元;②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金额为170656元,其中:“货物”类支出150406元、“服务”类支出20250元。附: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纲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级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补助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经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的得非财政经营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瑞丽市林业局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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