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确保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瑞丽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减费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工作,确保政策到位、减负到位。一是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及时转发上级文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22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降低30%执行,通过依法征收,清理规范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强检查力度。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部署的各项涉企清费措施,市财政局与发展改革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涉及取消或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执行,不得变相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相关部门依法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征收项目、文件依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时间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清单以外的项目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四是财政局对停征、取消、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停止发放使用财政票据,同时在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中取消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禁止有关部门继续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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