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瑞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经济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业园区、口岸管理和跨境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2)按照瑞丽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总体规划,拟订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发展计划,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工(管)委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3)负责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的制定,强化入园项目管理,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4)制定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关政策,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辖区投资环境;负责在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5)负责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商贸物流、加工制造、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商务会展和信息服务等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所属企业的经贸工作,组织企业同国内外的经济组织进行合作交流,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投融资工作。
(7)拟订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对外合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开发区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便利通关体系,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协调口岸联检部门,推进口岸功能不断完善。
(8)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和驻区各单位搞好开发区建设。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畹町经济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863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1.98亿元的101%。完成进出口贸易额12.6839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9.2亿元的138%。完成工业总产值16811.9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800万元的934%。实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4519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500万元的301%。争取到上级资金3379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500万元的225%。完成招商引资10.0366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9.01亿元的111%。完成政府性融资6.2879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5.4亿元的116%。完成重点挂钩服务项目投资12.0863亿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12.28亿元的98.42%,经认真对照考核指标,预计12月份能超额完成。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两违”拆除的各项工作任务。该项工作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在《瑞丽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关于2017年度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通报》(瑞人居指[2018]1号)文件中:畹町管委荣获“先进单位”。完成征地3598.4亩,完成任务数3430亩的104.9%。
(三)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畹町经济开发区工(管)委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工(管)委办公室、经济社会计划发展办公室、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加挂口岸办牌子)。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行政编制62名,工勤编制8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82人。因同城化,故出现超编情况。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部门决算总收入132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4.8万元,占总收入的78.31%;其他收入2868.8万元,占总收入的21.69%。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043.36万元,同比增长8.57%。主要是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到位。
(1)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30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96万元,占总支出的16.69%;项目支出10249.68万元,占总支出的83.32%。12393.53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90.89万元,同比减少0.74%。
1、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4.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55%;商品和服务支出924.2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燃油费、接待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0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7.31万元,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其他资本性支出16.9万元,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2%。
2、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10249.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口岸建设、城市公共设施、机工纪念馆建设等各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6.59%。与上年对比增加7839.37万元,增加495.1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① 工资福利支出914.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3.65万元、津贴补贴533.24万元、奖金7.2万元;
② 商品服务支出1678.96万元,其中,办公费62.3万元、印刷费2.97万元、咨询费196.0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2.71万元、电费23.78万元、邮电费21.49万元、差旅费99.94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3.94万元、公务接待费54.19万元、专用材料费75.7万元、劳务费353.01万元、委托业务费730.69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74万元;
③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7.31万元,其中,抚恤费19.03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医疗费1.57万元,奖励金175.9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6631.7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2314.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5.9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70.72万元,土地补偿支出1639.1万元,土地补偿支出1639.1万元,安置补助支出7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支出132.79万元,拆迁补偿支出34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1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运行维护费29.24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工管委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瑞丽市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接待费开支54.19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5.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接待制度,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人及招商引资产生的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瑞丽市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4.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55%;商品和服务支出924.24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燃油费、接待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0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7.31万元,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其他资本性支出16.9万元,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资产总额1513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7.94万元,固定资产1339.82万元,在建工程4394.49万元,无形资产0.6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86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6万元;报废资产144项,账面原值75.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26万元及货物81.56万元、工程24.22万元、服务金额5.48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无。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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