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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的部门职能是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加强对所属林区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和5个派出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所包括: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勐秀派出所、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弄岛派出所、瑞丽市森林公安局莫里派出所、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户育派出所、瑞丽市森林公安局畹町派出所;人员编制数不包含在市森林公安编制数内;结合林区分布和管护任务,原则上每个派出所按照5名警力的标准配置。
2019年3月根据《瑞丽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变更为“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19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职能主责上下功夫,努力维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一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49起,其中刑事案件61起、林业行政案件288起,打处违法犯罪人员39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9.885万元。
1.狠抓森林火灾预防查处工作。按照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对去冬今春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作出安排,按要求开展“双严”专项行动和“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统一行动,基层派出所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深入重点部位,进行超常规武装巡逻防控和案件查处工作。共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和森林督查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森林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和市林草局安排,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图斑案件,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狠抓宣传、核查和执法“三覆盖”,办理完结2019年度图斑刑事案件5起,推动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由被动的运动式管理向主动的常态化管理的转变。
3.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131起,其中刑事案件44起,行政案件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共124人,依法解救、收缴了一大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形成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的新格局,引起了良好社会反响。
(二)在风险防控上下功夫,努力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在加强林区治安面管控,圆满完成“两节”“两会”和70周年大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进一步深化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治理和林区社会治理效能。
1.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段瑞昆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涉林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下发《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严查民警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局直各部门、派出所主动作为,把日常林区治安防控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林区内黑恶势力犯罪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深入涉林行业、涉林企业和林区村寨开展调查走访,加强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清除涉林行业和林区内的黑恶势力。共上报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4条,接收、办理完结扫黑办移交核查线索13条。
2.着力开展打击走私、护私专项整治。与辖区各部门签订《案件协查、治安管理合作协议书》,强化巡逻堵卡,充分调动警力、发动群众力量,扎实开展辖区打击走私工作,共查办走私案件163起,查获移交白糖、大米、棉花、冰冻肉制品、废弃塑料、洋垃圾等一大批走私物品。
3.着力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隐患。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禁毒“两打两控”和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查获毒品冰毒57.6克、海洛因91.4克、鸦片16.5克,清查收缴各类枪支3支、子弹776发,有效净化了林区治安环境。
4.着力深化平安林区建设。针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领导班子先后4次深入林区重点区域开展调研,制定了《瑞丽市森林公安局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邀请相邻县市森林公安局、边境管理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2019年度警务协作联席会议,签订了《边境、边界联防协议》,有效促进了多警种、多部门的警务协作。
(三)在警务保障上下功夫,努力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在近年来硬件建设根本改善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警务保障体系。
1.全面加强警务基础保障。争取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45.56万元、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4.32万元,落实年度在职公用经费27.36万元,市级年度非税收入返还款228万元,为一线部门采购配备了一批警务实战装备,有力的从软硬件上确保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的正常开展。
2.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年初全市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始进行数据承载应用,圆满完成省、州局党委提出的警务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林区警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目前共采集各类涉林数据信息5千余条,填补了森林公安业务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空白。新版警综平台、行政案件执法、执法记录仪管理和警务资源综合管理等平统应用实现常态化。
3. 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和各所队室责任领导的年度考核工作,形成严密的保密工作机制,认真加强全局民警职工涉密教育,加大保密要害部门、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重大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保密管理,强化全局上下的保密意识,确保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打造过硬森林公安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各项工作,同步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努力锻造一支与森林公安职责使命相匹配、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抓队伍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签订严格执行警规警纪、反腐倡廉责任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队伍养成教育得到强化。根据《瑞丽市纪委市监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试行)》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的“六个方面问题清单”,深刻反思剖析了我局9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围绕违纪案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整治当前队伍中思想意识、政治规矩、纪律作风和从严治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推动了队伍纪律作风大转变。
2.以党建促队建,抓牢抓实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风纪律教育大整顿”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执法维权保障,维护民警休假权益,缓解基层民警压力,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加大困难民警救助力度,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制度台账,切实落实“党建促队建”工作要求。
3.积极推动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完成2019年度省级统一招警工作,面向云南警官学院应届毕业生招录民警1人。积极推动森林公安机关两个职务序列改革,争取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全员纳入改革范畴。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要求,加大积极主动请示汇报力度,将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按照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的统一部署推进落实。
4.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宣传阵地,在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条,在省级媒体刊播稿件38条,州级媒体刊播稿件28条,通过多方式的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社会良好氛围。
5.切实履行部门挂包帮扶职责。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通过从优选派驻村扶贫队员、派出民警进村入户走访、直接给予经费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项目支持等,助力挂钩点如期完成脱贫摘帽目标,并先后协调、争取、募捐21万资金,帮助当地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帮扶资金、帮扶项目落地,实实在在帮助挂钩贫困勐秀乡小街村新寨解决了大批困难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9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4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0万元,上年结转21.49万元。
与上年相比下降202.89万元,下降率为16.73%,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并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返还比例也从2019年40%下调到了30%,而且人员也从上年度减少1人,而且上年结转数也比上年减少。因此整体预算收入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8.51万元,上年结转21.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8.51万元(本级财力778.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下降202.89万元,下降率为16.73%,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并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返还比例也从2019年40%下调到了30%,而且人员也从上年度减少1人,而且上年结转数也比上年减少。因此整体预算收入有所下降。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9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80.9万元,下降率为31.4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并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返还比例也从2019年40%下调到了30%,而且人员也从上年度减少1人,而且上年结转数也比上年减少,加上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以项目的形式上报,进一步导致基本支出大幅下降;项目支出178.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0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以项目的形式上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缴费;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2210201 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2130201 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2130213 执法与监督,主要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的支出;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下属林区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5万元,占总支出的0.09%.。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此项无数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分组为农林水支出—林业执法与监督,主要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6万元,办案差旅费、办案燃油费、案件鉴定费等开支。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此项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90.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95.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所以整体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项目严格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瑞政办发【2019】年13号文件要求,以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的办案执行成本以及各项运转要求为依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方各级相关规划。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引领,带领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积极勇为,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服务生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取得了新突破。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引领,以“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十六字为方针,带领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开拓创新、积极勇为,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服务生态建设作出了新的、更大的贡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纲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级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补助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经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的得非财政经营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2019年的基础上,预计2020年案件量会较大,增加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装备购置、案件鉴定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原值为12655589.75元,累计折旧4953392.27元,期末净值为7702197.48元,总原值包含: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263967.73元,通用设备2307717.03元,专用设备684497.56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53207.43元,无形资产46200元。(此数据为快报数)
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2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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