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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负责协调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也是瑞丽市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全面建设之年,在圆满完成2019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委、州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我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是:
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信息公示和合法性审查,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理清政府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对我市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行政与部门的联系,积极研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紧紧围绕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土地确权、土地和房屋征收、产权登记等领域的办案规律,做好农村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两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四是全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及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我局正在积极推进瑞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以及落实涉外商事调解及仲裁的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丽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瑞政发〔2012〕95号),设立瑞丽市司法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科级。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置10个内设机构,具体机构名称为:1、办公室;2、依法治市秘书传;3、规范性文件审查股;4、社区矫正管理股;5、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证律师管理股;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7、普法与依法治理股;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0、律师工作管理股;11、法律顾问管理股;12、政工股。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5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7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财务总收入1414.79万元,其中:上级部门补助收入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208.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结余结转安排125.92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上年的1337.4万元增加77.39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补助收入纳入本级预算,增加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4.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8.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87万元(本级财力1192.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6.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入比上年的1325.59万元减少1.58万元减少0.1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19.07万元;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工资减少17.3万元;本年项目支出增加121.52万元,其中:司法业用务房建设资金增加140万元、一般项目支出减少18.4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07万元,占总支出的76.06%,项目支出338.72万元,占总支出的23.94%。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本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为1208.87万元, 比上年的1088.89万元增加11.02%。增加原是:
1、行政事务“204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类)”支出776.39万元,比2019年的886.96万元减少12.47%,减少的原因是:(1) 2020年工资津补贴为671.69万元,2019年为726.23万元,比上年减少7.51%,2020年人员调出4人减少;(2)2020年项目支出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40万元,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支出为100万元,而2020年项目经费为221.5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21.5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2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06款)”支出,主要反映司法公共安全的支出是:
2040601-行政运行8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96万元、项目支出5.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办公经费、退离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支出等;
2040602-般行政管理事务14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业务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对话等支出。项目支出 127万元主要支出是: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中央重点项目补助资金 23.39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22.6万元、以案定补1.01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040607-法律援助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040610-社区矫正2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8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5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8万。项目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装备购置等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6万元,比上年80.19万元减少12.76%,减少的原因是:(1)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国家降低了缴费标准;(2)2020年人员调出4人减少。
210-卫生健康支出63.78万元,比上年62.11增长2.69%。
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62.02万元,比上年的59.62增加15.84,增长4.03%。是因工资核定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本级财力支出12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15万元,项目支出2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881.5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0万元;5、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普法宣传项目36万元、社区矫正22.92万元、人民调解员补贴22.6万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14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机关、下属7个司法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6.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8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1%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资本性支出37.62,占基本支出3.5%。
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为1076.07万元,比上年的1192.75万元减少9.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881.51万元,2019年为944.47万元比上年减少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4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019年年末在职人数是54人,而2020年只有50人;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54.6万元,2019年为219.92万元,减少65.32万,减少29.7%。减少的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2、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机关、下属7个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52万元,其中:普法宣传项目36万元、社区矫正22.92万元、人民调解22.6万元、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40万元;与上年的144.65万元相比增加53.14%。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比2019年增加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140万元。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支付明细如下:
|
内容摘要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单位名称:瑞丽市司法局(合计) |
987.35 |
221.52 |
||
|
301 |
|
工资福利支出 |
881.51 |
|
|
|
01 |
基本工资 |
219.07 |
|
|
|
02 |
津贴补贴 |
348.63 |
|
|
|
03 |
奖金 |
16.05 |
|
|
|
|
绩效工资 |
104.14 |
|
|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7.47 |
|
|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0.14 |
|
|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1.53 |
|
|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46 |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62.02 |
|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48 |
78.52 |
|
|
01 |
办公费 |
6.46 |
18.52 |
|
|
03 |
印刷费 |
|
12 |
|
|
05 |
水费 |
1 |
|
|
|
06 |
电费 |
1 |
|
|
|
07 |
邮电费 |
0 |
|
|
|
11 |
差旅费 |
5 |
|
|
|
16 |
培训费 |
|
2 |
|
|
13 |
维修(护)费 |
1 |
2.4 |
|
|
17 |
公务接待费 |
5 |
0 |
|
|
26 |
劳务费 |
28.6 |
40.6 |
|
|
28 |
工会经费 |
11.02 |
|
|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
|
|
39 |
其他交通费 |
44.4 |
|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 |
3 |
|
30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36 |
|
|
|
04 |
抚恤金 |
0.36 |
|
|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
504 |
|
机关资本性支出 |
|
143 |
|
|
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140 |
|
|
04 |
设备购置 |
|
3 |
|
|
07 |
大型修缮 |
|
|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司法局无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司法局无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9.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今年“三公”经费保持上年预算支出不变 。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计划开展工作情况未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后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各乡镇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普法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矫正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接待费开支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5万元增加 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验收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瑞丽市司法局本局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的原则,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合理的编制了2020年本级重点项目预算,项目总支出为221.5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21.52万元。现将部门重点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如下:
2020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让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并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概述和分析绩效完成目标:
(一)经济效益目标
1. 控制好年预算配置。财政供养人员要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
2. 预算执行方面。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原则上不作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不能超过上年初算数。
3、预算管理方面,强化项目专项资金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重项目支出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4、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1、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实施。财务核算上,杜绝超预算现象的发生,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经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制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主要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4.6万元,与上年219.92万元对比减少29.7%。减少的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2019年的上年结转结余为201.37万元,而2020年上年结转结余为49.12万元,比上年减少75.6%;2020年其他资本性办公设备购置费37.62万元,2019年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为8万元,2019年为8万元,增加0%,2020年工会经费为11.02万元,比上年的10.61万元增长3.86%,增加的主要原是职工工资基数的增长。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瑞丽市司法局办公费14.81万元、水电费3.56万元、劳务费39.58万元、邮电费7.81万元、差旅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44万元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瑞丽市司法局2019年资产总额年末数为7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为128.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末数为332.28万元,其中:办公业务房屋232.57万元、车辆6辆,金额40.32万元、办公设备及其他59.39万元;在建工程271.77万元;无形资产2.63万元。(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快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0111
[附件: 瑞丽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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