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财政局主要职能

浏览量:12300    作者: 日期:2021/4/13

瑞丽市财政局是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瑞丽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改革和完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和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拟订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七、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市的战略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十五、承担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承担市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一)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三)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一)税政管理职责分工。瑞丽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瑞丽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畹町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瑞丽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二)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瑞丽市财政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瑞丽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畹町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瑞丽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瑞丽市财政局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受瑞丽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地址:瑞丽市岗勐路17号

邮编:678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692-414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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