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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瑞丽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提出瑞丽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全市财政政策、价格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统筹申报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城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
实施绿色发展有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州、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及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16.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等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粮食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及动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储备物资品种目录。
17.拟订、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动用建议。负责天然气紧急调度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
(1)保障各市场主体全面、准确的掌握国家、省、州的政策要点,瑞丽市发改局牵头从降低企业成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稳岗稳就业等五个方面将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要点进行了汇编,全面宣传到各责任部门和市场主体;(2)积极组织申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在金融支持方面,国家和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对进入名单的企业能够享受优惠利率信贷和贴息支持,我局共向州、省、国家发改委推送申请进入享受优惠利率信贷和贴息支持名单的企业74家,其中,43家企业分别进入国家或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6家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优惠贷款2.75亿元;(3)切实做好网格化工作,全年,瑞丽市发改局共到网格区域开展疫情防控、登革热防控、寨卡病毒防控94次,针对问题整治与德龙珠宝商贸城及物业管理公司座谈交流5次。
2.抓好经济预测和分析,努力当好参谋助手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及省、州和周边县市的经济发展态势,加强与统计、工业商务科技、财政、住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较好完成《瑞丽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分析总结经济运行特点,研究查找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动员会,制定了“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完成“十四五”规划思路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已向各部门征求三次意见,收集汇总“十四五”储备项目580项,项目总投资 1510.03亿元。同时,做好特色小镇的创建及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3.加强跟踪服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1)开展好项目审批工作。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审批受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来源有理有据,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9个,总投资58.25亿元。(2)全面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全市各部门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有123个,总投资402.1亿元,我们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组、一个项目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把所有推进障碍环节压实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具体责任人、具体时间,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 ”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3)认真落实项目调度工作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对重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联合各职能部门督办督查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工作。(4)全力以赴争取项目资金。目前,2020年已争取到位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2.14亿元,“美丽县城”省级奖励资金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亿,抗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亿。储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6项,计划总投资22.9亿元;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50 项,计划总投资183.09亿元。
4.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1)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促投资、稳增长工作,梳理出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项目218项,总投资592.6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32亿元;(2)是抓好项目入库工作。新入库项目85个,新增投资23.76亿元,新开工项目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力支撑。对11、12月计划新纳入统计的30个项目制定项目入库时间表和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动工即可入统,以支撑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3)是继续实行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工作机制,2020年市级领导、责任部门挂钩服务重点项目91个,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组、一个项目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全面做好项目的跟踪调度和现场服务工作,做到项目进度台账清楚,困难问题解决到位;月共举行3次集中开工仪式,开工项目36 个,计划总投资157.29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31.81亿元;(4)是加强与国企、民企项目合作,积极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推介国际文体中心、工业园区配套服务用房、海绵城市、瑞丽江黄金旅游岸线、水利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努力促成政银企的深度合作。
5.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化质量
(1)是根据瑞丽市“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2)是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全面推进56个项目建设。目前已完工16个项目,在建29个项目,拟开工11个项目,拟开工项目将于年内全部开工建设。(3)是制定“美丽县城”一图三表(进度图、综合信息表、建设项目情况表、指标考核对应表),明确项目推进时间点、线路图,对标对表开展建设工作。瑞丽市荣获云南省 “美丽县城”称号。
6.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成立瑞丽市
7.实施有效监管,保持物价总体稳定
(1)是全力加强价格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物价稳定。启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机制,按时上报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表(40个品种),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辖区内粮、油、菜、蛋、食盐以及医用口罩、抗菌药物、消毒用品等主要食品、日用品、防护用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关注重要商品有无断供、抢购、囤积情况,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和物价基本稳定。(2)是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释放旅游消费需求。严格执行《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降价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对我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价格优惠50%。三是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2020年全市上报收费统计报表的单位共23家,涉及收费部门6个,收费项目总数12个,收费总金额4043.8940万元,较上年增加1248.1538万元,增幅44.64%。四是加强价格认定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圆满完成价格认定工作,确保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平、科学,保证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共受理完成价格鉴证案件364件,涉案金额 2244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 285件,涉案金额21551万元;行政案件79件,涉案金额889万元。
8.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1是统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时期应急准备,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建立粮油供应应急保障机制。加大粮油市场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2)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把粮食收购和出库质量关,加强储备粮、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质量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新收获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放心粮油”质量检测,认真履行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保障军粮供应。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积极推进军粮全国统筹工作,有力保障辖区内军粮供应。四是确保储备安全。按时完成省州市三级储备粮油年度轮换任务,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进一步优化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及时补充消耗物资,积极争取扩大生活类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规模,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实时对接市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有序供给各种疫情防控物资,截至2020年,共计向瑞丽市勐卯镇、畹町镇、弄岛镇、勐秀乡、户育乡、姐相乡、和瑞丽农场发放省级储备物资折叠床1050张、床上用品393套、帐篷721顶,市级储备物资棉被856床。
9.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确保能源安全
按照安全生产“三必管”工作要求,重点加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检查油气管道突出隐患风险点,完成高后果区识别,2020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次,保障了油气管道安全运输。累计通天然气2804012.5万标方,累计通原油3449.22万吨。
10.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扶贫工作
(1)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2)是深入开展遍访工作,解决群众困难。聚焦上级调研发现的问题、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全面排查;共筹集资金5万余元,围绕问题清单,为南京里村委会完善了基础设施,对部分建档立卡户发展生产、提升居住环境等进行了奖补,已实现问题清零。目前,帮碗、干吕村民小组57户建档立卡户已脱贫55户154人,剩余2户3人已达到脱贫标准。(3)是围绕行业扶贫职责,抓易地搬迁促脱贫。为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中“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对照易地扶贫搬迁“30个有”工作目标,推进“十三五”异地搬迁目标任务。目前,瑞丽市5个集中安置点, 220户789人搬迁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6户527人,同步搬迁74户262人,已全部入住;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已完成;通过产业帮扶、社会兜底等措施,已实现“30个有”达标率100%。
11.落实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1)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制定《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2)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以月度签到(打卡)情况通报为抓手,严格纪律约束。严格请示报告和出差报销等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廉政底线,坚决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3)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车“三不准”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四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源头防腐。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五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将社会关注的事项在单位党务、政务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并指定专人负责。七是在意识形态方面,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2020年,我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各2 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事业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0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1%。与上年对比减少94.65万元,下降11.89%,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瑞丽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格审查服务费减少;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0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94万元,占总支出的75.97%;项目支出168.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8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分析:1、购买疫情物资专项经费107.8万元;2、受疫情影响捐赠收入增加,均用于守边物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分析:发放2017年至2019年在职人员综合考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为保障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63万元,增长24.98%,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疫情应急物资专项支出107.8万元;2、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支出6万元;3、减少工程清单价格审查服务费支出52万元;4、减少口岸型物流枢纽项目前期经费4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争取项目工作经费支出40.0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邮电费等支出。2020年已争取到位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2.14亿元,“美丽县城”省级奖励资金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亿,抗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亿。储备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6项,计划总投资22.9亿元;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6项,计划总投资167.78亿元。
2、“美丽县城”实施方案编制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1)支付美丽县城编制费,是根据瑞丽市“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2)是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全面推进56个项目建设。目前已完工16个项目,在建29个项目,拟开工11个项目,拟开工项目将于年内全部开工建设。(3)是制定“美丽县城”一图三表(进度图、综合信息表、建设项目情况表、指标考核对应表),明确项目推进时间点、线路图,对标对表开展建设工作。瑞丽市荣获云南省“美丽县城”称号。
3、桥头堡辐射中心建设经费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购办公设备,能够提高桥头堡工作效率。
4、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专项经费支出107.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帐篷、折叠床、雨伞、棉被、床上用品,储备救灾物资,保障全市自然灾害救援工作顺开展和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5、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支出6万元,2018年完成,全省建成交流充电桩总功率147千瓦,直流充电桩总功率为218千瓦。
5、2019年社会粮油供需平衡专项调查经费支出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上年对比增加53.1万元,增加8.2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购买应急物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9%。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7.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02万元、项目支出53.5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6万元、其他社会福利保障支出0.34万元、办公费支出0.6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9.96万元(财政补差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支出17.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新冠疫情购买应急物资107.8万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17.89万元、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11.67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生育保险支出0.25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支出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2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次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6万元,下降5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4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万元,下降51.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次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占42.39%;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占5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对接、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52万元,下降63.9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及机动金保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6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1.01万元、差旅费4.52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劳务费6.19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车辆运行费1.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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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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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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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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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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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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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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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3.84 |
17.95 |
5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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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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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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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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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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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7、附表8)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0301111
[附件: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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