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000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的总目标,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依法科学治理交通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和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畅通,保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瑞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了“三个不发生”。
2.结合“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加大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大力整治,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继续深入开展放管服活动,全力打造优质车管服务业务。
3.全警动员、全警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防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部署。二是协同配合严管,守好出入市关口。三是加强疫情保障,确保防控有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数41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1人,其中在职民警38人,工勤人员3人。其他人数(协警)153人。本年人员变动情况民警办理退休1人、因工作需求调出3人,调入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3,44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8.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70.13万元,增加8.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智能交通二期工程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3,35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49万元,占总支出的69.18%;项目支出1,034.66万元,占总支出的30.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87.41万元,增加9.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智能交通二期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2.4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7.5万元,增加了1.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辅警人数的增加和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6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49.86万元,增加31.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智能交通二期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266.75万元,增加8.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智能交通二期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10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正常运转的保障日常工作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支出情况)。
3.卫生健康(类)支出6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2万元,支出决算为7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含16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0年10月份增加了其他公务用车购置费17.92万元是购买二轮摩托车8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5.37万元,增长8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79万元,增长10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3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原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更换执法执勤用车2辆,新购警用摩托车8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9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68万元,购置车辆2辆。原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更换执法执勤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对路侧增加安全设施,安装波形梁护栏,连续墙式护栏,标线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协管员人员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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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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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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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 资/有价 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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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 固定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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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77.98 |
424.33 |
2506.63 |
1854.62 |
214.43 |
0 |
437.6 |
0 |
539.02 |
19.36 |
128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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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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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111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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