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文件要求,为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制定瑞丽市2023年财政扶贫资金计划。资金主要来源:上级下拨的中央、省级、州级和市级投入的扶贫资金。其中:上级财政扶贫资金根据上级下拨资金总额和资金主管部门提交的拨款申请拨付。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上级衔接资金3775.6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8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5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8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贴息资金64.68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计划用于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贴息补助和边境小康村建设等。
2023年,我市财政衔接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共计163万元,资金明细为:1、东西协作学生补助资金25万元,2、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8万元,3、防致贫返贫风险补助资金80万元,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40万元,5、乡村振兴与边境小康村专班工作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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