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3201000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办发〔2010〕68号)精神,设立瑞丽市水利局,为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法法规;拟订全市水利工作发展方向和策略,组织起草有关实施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国际河流(瑞丽段)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申报和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调查评价;组织拟订全市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好与水文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编工作。
4.主管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各部门和乡(镇)间水事纠纷。
7.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8.主管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组织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对全市小水电建设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等各项工作。
10.主管全市抗旱、防汛工作,负责瑞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主管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及培训工作。
13.承办瑞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质增效,加速推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
2023年,瑞丽市水利局攻坚克难、承压前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5129亿元,占目标任务3.1亿元的81.06%,同比2022年增长56.2%。实施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5.445km,完成投资3,402.61万元;实施瑞丽江南惹河段治理工程,完成河道治理长度4km,完成投资2,635万元。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龙瑞线和畹町线征地工作已完成,龙遮线正在开展,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施工已实施完成,输水管道完成安装29km,完成投资4亿元,预计2024年12月底全面完工;瑞丽市南哈解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3,000万元,预计2024年2月开展导流输水隧洞施工;实施瑞丽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投资3,027万元,现勐卯镇允当片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弄岛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完工;勐秀乡勐典水厂工程已建成试运行,畹町农场社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正在施工中。
2、创新拓展,积极谋划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始终把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加快水利发展的先行保障,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积极谋划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项目储备。瑞丽市灌区团结大沟引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瑞丽江城区段治理工程、坝区水系连通工程、帮养水库工程、南宛河南涝河段治理工程、弄片等6个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月亮岛橡胶坝工程、清洁小流域项目等12个项目同步推进前期工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正确认识、准确把握水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多措并举推动新阶段水利发展,创新拓展水利投融资渠道,2023年通过向上争取资金、专债申报等全方位争取水利建设资金1.165亿元。探索实践“项目+”融资模式,为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水旱防御作用显著。
一是坚持“预”字当先,未雨绸缪。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预备、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措施,投入30万元补充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组建抢险队伍2支,确定水利应急抢险施工企业2家,全年发布山洪灾害预警47次,发送短信1,989条,转移272人,切实做到及时预警,有效避险。完成全市13座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8个乡镇、街道办村级山洪灾害避险转移演练。二是以防为主,抓实抓细隐患排查,全年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检查和隐患排查12次,整改完成问题隐患32个。拆除碍洪围网拦栅23处,对团结大沟、喊沙大沟、弄岛大沟、畹町五八大沟、南哈解河、南福河淤积严重段,开展清淤疏浚,累计清淤长度34.5km,共计清淤土方9.75万m3,完成投资近200万元;三是应急抢险及灾后应急修复及时有效。2023年,瑞丽市发生多次洪涝灾害,尤其是“7.28”洪灾,辖区内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洪涝灾情,造成水利基础设施损失6,408.26万元,受灾总人口22,818人,瑞丽市水利局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队伍15人到乡镇指导抢险,同时加强水库运行调度,局领导班子带队分3组深入灾区对堤防、饮水管网等水利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按照先急后缓、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出动抢险施工队伍3支对损毁水利工程进行抢修,有效守住了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安全底线,保障了水利工程安全、群众饮水安全、生命财产安全。
4、水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坚持完善制度,加强河湖长制组织领导。先后签发了《瑞丽市总河湖长9号令》、《2023年瑞丽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在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州级河湖长制考核连续6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二是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行动,2023年共发动全市各乡镇、农场及联系部门开展清河行动115次,共投入力量5,000余人次,清理河渠175km,清理河湖垃圾、淤泥125余万方,整治打击非法捕鱼75起,收缴销毁各类渔具1,080余件,排查清理河湖“四乱”突出问题5个,并全部整改销号,完成全市91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市3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以上。三是认真履行河湖长制职责,推动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举全市之力推动团结河黑臭水体问题整治工作,同步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补充、生态治理”,坚持高位推动,18位市级河湖长包保整治,各部门各尽其责,自筹资金,将昔日臭水沟打造成今日民心河。四是严格水政执法工作,全年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84次,排查地下水取水井17口,累计取缔关停5口,处理河道案2件、水资源案4件、1起立案查处,其余均为现场警告、限期整改。全年收缴水资源费437.93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3.08万元。五是有效推进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建设,2023年成功申报州级美丽河湖4座,完成南卯湖、弄莫湖2个绿美河湖州级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四是注重宣传引导,2023年我局河湖长制上报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省级媒体发表3篇、州级媒体(团结报)12篇、州社科联发表1篇、写入学习强国宣传3篇。
5、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一是投入资金923万元,实施帕色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瑞丽市弄莫湖和莫里河实施水安全提升,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监测设施项目提升水利工程,完成全市81条河湖库渠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不断提升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效能,2023年姐勒水库被评定为全省首批一级标准化管理单位。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安全度汛、小水电、消防安全等整治重点,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对已建13座水库、瑞丽江堤防、3个在建工程、2座小水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他管理不规范问题。今年累计排查各类问题及隐患91条(重大隐患1条,一般问题隐患9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89条,整改率达97%,未完成整改隐患已制定相应整改计划。三是健全生态流量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生态流量泄放“三个责任人”,全市接入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平台的3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数据接入率达标率100%。四是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和县级自验16.77万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有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安全监督股)、水政水保股(瑞丽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农村水电股)。现有股所级事业单位8个,即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队、河湖管理站、畹町水库管理所、瑞丽江管理所、灌区管理所、芒林水库管理所、乡镇水土保持站。
瑞丽市水利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0人(离休0人,退休100人)。
年末其他人员2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05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64.24万元,下降5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64.24万元,下降55.5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为2023年的支出大部分使用一般债券资金支付,未计入单位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47%;项目支出12192.59万元,占总支出的89.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55.50万元,下降3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4万元,增长1.85%;项目支出减少7,581.34万元,下降38.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2023年的支出大部分使用一般债券资金支付,未计入单位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2.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92.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030.31万元。2023年我单位开支的主要项目为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南哈解河水库工程、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及部分小型水利项目。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实施瑞丽市南约河、南放河、芒海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5.445km,完成投资3402.61万元;实施瑞丽江南惹河段治理工程,完成河道治理长度4km,完成投资2635万元。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龙瑞线和畹町线征地工作已完成,龙遮线正在开展,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施工已实施完成,输水管道完成安装29km,完成投资4亿元,预计2024年12月底全面完工;瑞丽市南哈解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3000万元,预计2024年2月开展导流输水隧洞施工;实施瑞丽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投资3027万元,现勐卯镇允当片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弄岛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完工;勐秀乡勐典水厂工程已建成试运行,畹町农场社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正在施工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17%。与上年相比减少893.36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通过债券资金支付了大部分的项目资金,故我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南哈解河水库项目前期的设计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主要用于退休补差人员工资及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生活补助及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等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14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主要用于在职、临聘人员的各项工资及日常各项办公开支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河道清淤、应急修复及抢险救灾的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9万元,决算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9万元,决算为9.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45%,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29万元,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9万元,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及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降低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60万元,增长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8.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各项生产活动都有序恢复,水利项目建设增多,上级调研、检查等各项工作开展也增多,故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小中大型水利项目监管及建设,所有水库、沟渠的运行管理、水利项目的实施以及防汛防洪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局项目的验收及上级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3万元,比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响应政府号召,加快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故单位各项开支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维修(护)费等公用支出其他的支出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水利局资产总额177,79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957.90万元,固定资产507.1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4,655.15万元,无形资产85.2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9,592.1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50.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00平方米,账面原值37.3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出租房屋17,300.30平方米,账面原值520.0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3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当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国家决算。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决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决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
六、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3201111
[附件1.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 瑞丽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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