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000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管理;负责辖区驾驶人教育、考试和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一是紧盯勐卯街道、姐相镇、勐秀乡等事故多发乡镇,校园周边路段,莫里瀑布、一寨两国、姐告国门等旅游景区周边等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违法突出、事故高发区域。二是紧盯G556镇瑞线瑞丽段、二级路延长线及县乡村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和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三是结合农村赶街赶集、夏收夏种、采摘种植、婚丧嫁娶、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暑期及收放假,周末、汛期等节点,抓好重点时段管控。四是重点关注“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摩”“营转非”大客车、电动自行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租赁车及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五是重点人群。大数据分析研判出的高风险驾驶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摩”驾驶人及搭乘的集体出行人员、务工人员、农村返乡人员、学生等。六是重点违法。严打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货车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和长途大客车违反禁行时间、线路规定等18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
2.隐患排治“百日攻坚”及道路交通安全“十百千”工程。统筹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和高风险驾驶人教育管理、重点车辆源头隐患集中整治、高风险运输企业整改等工作,攻坚整治“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四个逐一”要求开展教育管理,及时消除风险,对辖区三批共155名高风险驾驶人教育管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治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协作配合,采取电话短信点对点通知、上门面对面督促等方式,运用布控查缉、路面查处、车管业务锁定等手段推进治理,对第一阶段推送重点车辆隐患635辆,共已完成633辆,剩余2辆(其中:云N20686被湖南长沙人民法院查封、云N37589为抵押车辆),整治完成率99.69%。第二阶段推送重点车辆隐患6辆,整治完成逾期未检验4辆、逾期未报废2辆,整治率100%。截至12月31日:“两客一危”重点车检验率和报废率均为100%;网约车检验率100%、报废率均为100%;重货保有量1190辆,逾期未检验29辆,检验率97.56%、逾期未报废5辆,报废率99.54%,已达到考核标准;重挂保有量506辆,逾期未检验5辆,检验率99.01%、报废率100%,已达到考核标准;7-9座客车保有量10799辆(其中农村面包车保有量为2322辆),逾期未检验378辆,检验率96.5%,已达到考核标准;逾期未报废634辆,报废率79.6%(未纳入减量控大考核项目);摩托车保有量71211辆:逾期未检验25631辆,检验率64.01%(未达到考核标准);逾期未报废2928辆,报废率95.89%,已达到考核标准。三是深入推进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借助安委办、交安办等平台,紧盯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公路隐患点段,按照标准化治理、低成本整治和应急式防范的具体要求,逐一推进治理,目前已经完成销号。共排查道路隐患点段并录入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399个,其中百日攻坚专项行动384个隐患点,筹措资金近62万元,已于2023年7月30日前对384个隐患点实施了低成本治理,整治率为100%。协调相关单位对 “十百千”工程15个隐患点(部级督办隐患点1个,州级督办隐患点4个,县级督办隐患点10个)均已完成治理并经上级审核通过,整治率为100%。15个隐患点(段)进行生命防护工程(安装波型护栏)建设11处(均为临水临崖路段,国道320线莫里段4处,国道556线瑞弄段安装7处),进行标准化治理4处。在新一轮“百日攻坚”行动中,按照上级要求,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截至12月31日,已对61个低成本治理的隐患点进行了标准化治理,标准化整治率为15.89%。四是定期对辖区42家“两客一危一货一网”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年龄超60周岁隐患。
3.全市公安机关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工作。为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酒驾醉驾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固化前期间酒醉驾整治成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酒驾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常态化联动派出所警力,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准驾不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酒醉驾整治168次,出动警力1660人次,出动警车410辆次,共查处酒醉驾624起,其中,查处酒驾277起,醉驾347起,在辖区形成震慑,取得实效。
4.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进一步便民利企、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地见效,着力推动实现党务引领警务、党务锤炼作风、党务淬炼队伍,以党风树警风,以党务促警务,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引,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增加车管业务覆盖面,为全县驾驶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车驾管业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实2018年以来公安交管22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便民利企措施,9000余名驾驶人享受了“一证通考”,15000余名驾驶人享受了“一证通办”“跨省通办”便利,3061名车主通过网上信息传递办理了机动车转籍转让登记,为群众减免办事材料6万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市中队、弄岛中队、畹町中队、姐告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14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22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6.60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09万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0.25万元,增长4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0.00万元,增长45.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25万元,增长86.57%。主要原因是支付智能交通监控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欠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86万元,占总支出的44.36%;项目支出1,788.60万元,占总支出的55.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0.80万元,增长44.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11万元,增长1.21%;项目支出增加973.69万元,增长119.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支付智能交通监控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欠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5.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8.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226.38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42.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车管物资成本经费32.00万元。主要用于车管物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证芯等工本费)支出;
4.智能交通监控项目一期、二期经费1,0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智能交通监控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款;
5.办案业务专项经费93.89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如安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等支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款;
6.城市道路斑马线划线专项经费37.5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斑马线划线工作支出;
7.2023年媒体问政交通问题整改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及校园周边交通管理设施等支出;
8.2023年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购置经费6.6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0.2023年单位资金安排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支出;
11.涉密项目支出140.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是支付智能交通监控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欠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1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工作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万元,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决算为51.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万元,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加大路面巡查、执法执勤工作力度,导致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增加;加之我大队大部分执法执勤用车老化,导致维修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8万元,下降1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2.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大队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62万元,增长162.0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执法执勤用车修理费;2023年度加大路面巡查、执法执勤工作力度,导致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增加;加之我大队大部分执法执勤用车老化,导致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大队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处理、路面巡查、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2万元,下降18.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基层工会活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975.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96万元,固定资产2,227.8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3507.4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5.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201000
[附件1.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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