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299    作者: 日期:2024/10/12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1000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7.承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责任;

8.负责本单位警用装备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队伍建设;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工作。

2.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1)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2)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4)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

3.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受理流程;

2)加大行政复议审查力度;

3)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4)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力度,提高群众法律认知程度。

4.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法律顾问管理股、政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7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6.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9.82万元,增长6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82元,增长70.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1万元,下降78.5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7.60%。二是项目收入662.92万元比上年增加512.76万元,增长341.48%。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125.00万元;②是司法局机关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款372.04万元,补缴土地性质变更税费11.25万元、土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咨询费4.8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3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74万元,占总支出的52.00%;项目支出661.68万元,占总支出的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9.18元,增长70.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06万元,增长7.03%;项目支出增加522.12万元,增长374.1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7.60%。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374.12%,增长的原因是: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增加125.00万元;②是司法局机关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款增加372.04万元,补缴土地性质变更税费增加11.25万元、土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咨询费增加4.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52万元,用于司法局机关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款372.04万元、补缴土地性质变更税费11.25万元、土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咨询费4.80万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费用6.17万元、办案业务费3.76万元、劳务费4.50万元;

2.基层司法业务经费39.51万元,用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9.93万元、印刷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司法所维修(护)费3.0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运行经费13.58万元;

3.普法宣传支出135.39万元,用于: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增加125.00万元,②开展普法宣传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10.39万元;

4.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支出29.18万元,用于2021-2023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9.72万元、劳务费7.33万元、购置法律服务机器人9.4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经费2.73万元;

5.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支出41.87万元,用于委托业务费5.00万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劳务费28.50万元、办公运行经8.37万元;

6.行政复议办案工作支出11.45万元,用于行政复议办案劳务费5.38万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2.58万元、运行经费支出3.49万元;

7.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76万元,用于单位运行经费1.7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2.12万元,增长374.12%。增长的原因是: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增加125.00万元;②是司法局机关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款增加372.04万元,补缴土地性质变更税费增加11.25万元、土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咨询费增加4.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570.82万元,增长70.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7.60%,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6.66万元,增长7.60%;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2023年项目支出为659.92万元,2022年项目支出为136.16万元,增长523.76万元,增长384.67%。增长的原因是: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增加125.00万元;②是司法局机关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款增加372.04万元,补缴土地性质变更税费增加11.25万元、土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咨询费增加4.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8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1%。主要用于司法支出1,184.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4.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52万元;基层司法所业务39.51万元、普法宣传135.39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0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28.18万元、社区矫正41.87万元、法治建设31.12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7.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万元、死亡抚恤21.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30.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医疗补助0.7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5.2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6.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6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下降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瑞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做到严格标准、务实节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9万元,增长113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9万元,增长121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0.60万元,增长6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结束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增加;二是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及年检费、油费都比上年增加;三是司法局加大了各种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上级部门的项目检查、验收、调研工作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接待批次为1次,接待人次为7人。2023年接待批次为16次,接待人次为15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安排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打击走私、新冠病毒疫情、司法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案件调查、普法宣传工作、社区矫正刑释人员走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检查、验收、调研和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16批次,156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司法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9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0.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离休人员增加,退离休经费增加0.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66万元、水电费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劳务费6.65元、工会经费8.48万元、公务接待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其他交通费30.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丽市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239.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3万元,固定资产260.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70.25万元,无形资产381.9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0.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14.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310200331501111

[附件1.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2.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司法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文章来源:瑞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