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261    作者: 日期:2024/10/10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31401000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民政局是瑞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3.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4.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7.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社会捐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瑞丽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多方式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州委、市委全会精神,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了《瑞丽市民政局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及7个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以及《瑞丽市民政局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瑞丽市民政局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瑞丽市民政局积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等工作举措,严格落实积分制管理规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存在问题和部署下月工作;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行政许可双公示25件,归集数据行政给付信息11751条;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00%。

2.项目建设提质增效。成立了“民政领域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2022—2023年14个养老服务项目完成10个,剩余4个有序推进;“瑞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7,370.00万元已到位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6,247.00万元;采取现场办公会、调度会、“线上+线下”督促提醒等方式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勐秀乡公益性公墓已完成主体建设,姐相、户育、弄岛、畹町4个公益性公墓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3.养老服务提质提效。1至12月累计发放25473人次高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资金151.03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93人次4.46万元;积极开展乡镇敬老院“三改”工程,完成适老化改造50户,验收17所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率100.00%,开展养老机构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信息、安全生产检查6次。

4.困难群众同享共富。一是加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建档立卡(监测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1163户3004人、占农村低保总数78.19%;纳入农村特困人员34户38人,占农村特困人员总数33.93%,对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给予临时救助468户,救助资金156.56万元。二是截至2023年12月,我市城乡低保对象2101户4367人(其中城市低保376户525人、农村低保1725户3842人),1-12月份累计共发放资金1,683.3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311.73万元,农村低保1,371.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我市特困供养对象共有108户112人,其中城市特困30户31人(集中供养9户9人)、农村特困78户81人(集中供养12户12人),1-12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34.86万元。截至12月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583户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56.92万元(其中支出乡镇备用金临时救助595户次119.20万元),州、市级春节慰问金37.93万元。三是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享受城乡低保1921人;新增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4人;给予临时救助288户,救助金额达98.84万元。

5.特殊群体特别关爱。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共有困境儿童保障对象197人,发放补助资金310.0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448人次205.59万元;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28人29.00万元。

6.区划地名突破优化。建立《瑞丽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勐卯街道13个村(居)委会地名命名备案、公告;完成小区命名5个、瑞丽至弄岛高速路建筑物名称审核38个、《瑞丽市地名志》初稿编撰,完善报送省典、省志(瑞丽部分)100余条地名释义和瑞丽市少数民族语地名71个。完成“瑞芒线”界线联检、市内8条乡级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实地维护界桩4棵。

7.社区治理深度赋能。全市29个村委会均按7人职数配备,补选村(居)两委干部26人,资格联审新增村(居)“两委”干部52人。实现了全市村(社区)一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选编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11篇。

8.专项服务文明规范。一是202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210人(其中边民71对)、离婚登记842人(其中边民22对)。二是瑞丽市殡仪馆火化遗体1428具,办理火化补助1095份438.00万元,节地生态安葬奖励100份50.00万元,特殊困难群众火化47份4.70万元,抚恤金审批85人1,785.00万元。

9.其他民政业务有序推进。一是我市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36人,持证专业社工40人,志愿服务队伍295支、志愿者28279人、开展志愿项目7551个、服务时长694763.97小时。目前全市47个村(社区)均已建设有志愿服务站,覆盖率已达100.00%;“瑞丽市慈善会”于2023年4月2日成立,积极链接资源开展“骨子里的爱——爱心助滇贫困骨病救治救助基金”公益活动,对全市323名骨病患者进行筛查;依托第三方建立了“社工站、社区、社区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五社联动工作模式。二是截至2023年12月,瑞丽市共有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27家。新成立社会组织11家、变更10家,注销12家,年检111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慈善和社会工作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7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3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29.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23.04万元,下降15.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5.63万元,下降16.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41万元,下降96.1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减少抗疫救助金支出及民政部没有下拨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0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58万元,占总支出的4.82%;项目支出10,763.69万元,占总支出的95.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0.56万元,下降22.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79万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为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及高龄老人津贴补助调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260.77万元,下降23.25%主要原因为2023年财政没有下达抗疫救助补助,减少资金发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63.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734.8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5.51万元,二是用于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三是用于其他支出6,890.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82%。与上年相比减少9,979.85万元,下降69.45%,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减少抗疫救助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0%,主要用于民政日常工作运转及各项生活补助支出:如城乡低保资金、城乡特困资金、城乡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补助、火化补助等各类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发放瑞丽市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金及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万元,决算为3.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9%,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1%,完成年初预算的47.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万元,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遵照厉行节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招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5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8万元,增长3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缓解,公务接待增多,使用车辆频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低保、收养、流浪乞讨、敬老院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低保、收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7万元,比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公务交通补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及其他因工作需要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4,86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1.23万元,固定资产2,620.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447.51万元,无形资产0.8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72.5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9.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8.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平方米,账面原值6.3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8项,账面原值53.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594平方米,账面原值14.8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瑞丽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8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注: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31401111



[附件:1.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民政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文章来源:瑞丽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