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卯街道办事处、勐秀乡人民政府: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关于瑞丽市勐卯街道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定价的请示》(勐办报〔2025〕72号)、《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勐秀乡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定价的请示》(勐政请〔2025〕49号)收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政府定价管理相关程序,起草了《瑞丽市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方案(试行)》并报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瑞丽市公益性公墓收费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执行范围
瑞丽市勐卯街道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瑞丽市勐秀乡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
二、价格标准
(一)瑞丽市勐卯街道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
1.单穴墓位价格1703元/座,管理维护费86元/座/年。
2.双穴墓位价格2724 元/座,管理维护费138元/座/年。
(二)瑞丽市勐秀乡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
双穴墓位价格2296元/座,管理维护费 132元/座/年。
管理维护费按20年一次性收取。
二、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公益性公墓经营主体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同时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等平台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瑞丽市公益性公墓经营主体经营、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经营主体要认真做好公益性公墓价格的宣传工作,确保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顺利实施。
(三)对瑞丽市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伤残军人、“两参”人员即参加过作战和参加过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及死亡后捐献遗体、器官、因公殉职、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给予免除20年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对残疾人给予半价减免。
三、执行时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至2028年11月30日终止,有效期3年。
瑞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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